• 8

老闆逼我離職

前提:我們是有保勞健保的公司,銷售服務業,我是分店店長
公司旗下有25間連鎖店

本人在公司已服務滿六年九個月,因近兩年績效不佳
總經理想要逼退我,要我提出離職。
總經理'於20160529到店督導,詢問我的門市人員,商品專業知識
門市全都答對,只有一項功能性未說明,我就被指責教導不周,於公司條例大過乙
支,還口頭告誡我,要記我到三大過免職
所以我該怎麼做才能自保?
公司有意規避資遣費!
我們公司有制度規章:每個月的店業績沒達成設定的80%
就會懲處小過乙支
2016年的一月到現在五月
我已經陸續累積一大過兩小過
20160529又到店要送我一支大過
若本月結算業績我又有乙支小過
就滿三大過
公司規定滿三大過予以免職
所以我該怎麼做呢

總經理告訴我他在20160601會再來我們店督導,詢問我那只有上班一個月的新人 商品專業知識,想必又會小題大作
我該錄音 或錄影?
已備往後有所動作嗎?
2016-05-30 17:5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老闆
只要你不簽離職單,公司就必須付你資遣費

去勞工局檢舉!
記過什麼的那些是內規,不能跟法律抵觸,只要你不簽自願離職跟違法就要給資遣費.
1,跟老闆說要我走很簡單:只要按勞基法規定給我資遣費(一年年資資遣費半個月),不給的話就到勞工局調解
2,沒有拿到資遣證明,千萬不要寫離職書
很多公司內部規定根本是在挑戰勞基法

abollar wrote:
只要你不簽離職單,公...(恕刪)



所以算一算我到5/31 即滿三大過,總經理說我滿三大過直接免職

那我是否可以於6月1號' 直接狀告勞工局

寫存證信函嗎?


sillygoose wrote:
記過什麼的那些是內規...(恕刪)



謝謝丫 所以這是違法解雇?
因為對於老員工近幾年他也都是半帶威脅,說公司有法律顧問團
導致老員工都是自願簽離職書,很少有人敢抗衡他
謝謝您的回覆
記三大過免職也要付資遣費,因為公司還會繼續經營,所以一定不要簽自願離職證明,並保留以前的給薪紀錄,薪水單也可以,等離職後向勞工局申請勞動仲裁給付資遣費,資料完整一定能勝訴的。


管他是不是真的有律師團, 即使你三大過還是考績拿戊己庚辛(說笑的), 不當的任意解雇勞工, 訴訟期間的薪資, 資方仍然要給付.

所以他要砍你就讓他砍, 記得自願離職書千萬別簽, 這幾天風吹草動都要錄音錄影, 一旦被砍, 立即投訴.
下面這條可以記在心裡

刑法304條強制罪: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老闆如果行為太過分就蒐證看看可否用這條告牠
  • 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