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退休金問題...

最近聽說老闆要將員工舊制前的退休金結算,並提前撥放給員工,不要到60還65歲才能領,那這樣合法嗎?
或這樣對員工權益會有甚麼影響?
2016-05-30 13:4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退休金問題
應該是今年政府要強制雇主舊制勞退足額提撥至專戶,
大部份的中小企業應該都在跳腳,
因為要一口氣準備大量資金丟進去專戶不能動,
這樣資金運用就有問題。
像隔壁一間小公司大概15-6各員工,
聽他們會計說它們要準備900多萬現金進去帳戶,
說它們老闆不爽的是 , 不是員工以後退休時不給這筆退休金,
重點是專戶的錢會變成死水, 不能動
也有聽到客戶(也是小公司)是打算跟你公司一樣的做法,
把舊制員工年資結算,該給多少就發一發,
然後全部辦離職再轉進來變成勞保新制,
這樣就不用為了舊制那麼麻煩,
至於這樣合不合法,我是不知道啦。
剛剛有打去勞動局詢問
最近政府對公司舊制退休金有沒有每年存到台灣銀行做緝察
應該不是每個公司都乖乖照做,所以政府現在在抓
,所以公司出的對策就是先將94年7月1前的年資給結算,
公式:最近六個月的平均薪水x舊制年資x2
所以如果每年薪資都有調升,公司也要付越多,而且專戶又不能動用,
乾脆先結算了~

ivanlo67 wrote:
剛剛有打去勞動局詢問
最近政府對公司舊制退休金有沒有每年存到台灣銀行做緝察
應該不是每個公司都乖乖照做,所以政府現在在抓
,所以公司出的對策就是先將94年7月1前的年資給結算,
公式:最近六個月的平均薪水x舊制年資x2
所以如果每年薪資都有調升,公司也要付越多,而且專戶又不能動用,
乾脆先結算了~



老板佛心來著的 !?
如果舊制年資超過 15 年者,真的很不錯.

如果你就業參加的勞保有橫跨新舊制,而你選擇了新制,當年新制開始時如果公司沒有跟你結清?則舊制部分的退休金依據規定需要滿25年才能要求公司給付你舊制那個部份的退休金,不受年齡限定!這是法令最基本的規定,但公司可以立法優於那個規定!

去年我清明假期公司一位任職19年多的同事心肌梗塞走了,公司為了讓他的遺孀能夠領多一點修改了辦法,讓他可以請領舊制的那一部分退休金,資訊業公司是以入勞基法那天到新制開始那天是7.5年,乘以2是15個基數,就是最後一個月的薪水*15!

我比他多了3年的年資也因他而受惠,,領了15個月的那個月月薪,收到的是國庫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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