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錄取了幾家,結果幾乎都要簽勞工契約
內容當然是甲方(資方)至上,乙方(勞方)全權配合甲方
契約內容極度的不平等,而且數條皆違反勞基法
實在是簽不下去,雖然任何勞動契約與勞基法抵觸皆無效
但是也怕公司以違反勞動契約為由,扣留我薪水
需要提告跑法院,才能要回我薪水
怎麼辦呢?
你若不假鬼假怪~為何怕簽此契約?
我每次換工作也都有簽還拿房屋所有權影本當保證(上市公司的要求)
若沒犯不法之事~那契約根本無用
除非你是當內鬼搞盡不法破壞之事~你就吃不完兜著走~還搬出勞基法當聖旨嗎?
要當壞人變無罪只有恐龍能特赦你 ~
殺人都不會怎樣了~~掏空公司剛剛好而已你說對嗎!!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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