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上班8小時..我上班12小時..假日都我煮..家事偶爾叫小孩做(高1)..薪水都交給老婆家用..我拿5千自用.但...10幾年過去..我發現我身上要用錢都沒有後來給家用4萬..其餘留在身上..男人身上還是要有一點錢的~~abollar wrote:你老婆如果有工作,...(恕刪)
abollar wrote:老婆如果有工作,你會幫忙做家事、帶小孩嗎? 當然會阿~老婆現在沒工作~我回家還是會幫忙洗一隻吸吸地板、洗洗襪子abollar wrote:每個月給多少家用?薪水會給老婆管嗎? 每個月給3萬、副卡刷生活必需品薪水自己保管
kent28 wrote:小孩是別人的嗎?為...(恕刪) 沒錯!什麼叫「幫忙」啊?幫忙就是說,這件事與你無關,只是你大發善心,來排解對方的問題罷了。講幫忙就代表是在行善。奇怪了,養小孩做家務應該是夫妻雙方的「義務」才對吧?什麼時候變成妻子單方面的義務,先生那一方面的義舉了?最討厭這種人,把責任都推給老婆就算了,居然還認為做這些事情是「幫忙」?小孩也是「幫忙」生出來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