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拿LV來說,一個手提包,開價10萬台幣
成本可能只有1000元台幣,可是還是有很多人想買
歐美人能把價值1000元的商品,吹成10萬元,你說他們怎麼可能不賺?
一個手提包竟然和車一樣的價錢,車還能開,那包包能幹嘛?不就裝東西?
歐美人能把價值1000元的手提包賣10萬,可是東亞人只能將1000元的手提包賣1000元,有時候還要賠本下殺900才能賣的出去
大家買的不是手提包,而是身分地位,是LV這個品牌
可是東亞人卻做不出像LV一樣的品牌,只能走低價劣質品牌,技術不到位,還是行銷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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