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些勞基法的事

【幫朋友代po】


假設現在有一間店
一直以來都沒有幫工讀生保勞健保
突然有一天,可能是政府查的比較勤,
所以開始幫工讀生保勞健保

卻在投保後第一次領薪水時跟工讀生扣了一千元
直到投保的第二個月領薪水時,退還多的部分
才說之前是預扣,因為當時不知道需要多少錢

疑問一:店家可以以預扣名義先跟勞工拿投保的錢嗎?
(雖然已經有把多的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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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間店,
因為人手不足的問題,需要工讀生留下來加班
假設本來只是做早班 16:00 - 22:30
加班後從16:00 – 3:00
這中間完全沒有休息,店家也沒有供餐
也沒有所謂的加班費

疑問二:工作超過八小時沒有加班費,店家會有罰則問題嗎?
疑問三:店家沒有休息時間,沒有供餐,有違反勞基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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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間店裡,有10幾個員工
但那間店卻沒有打卡機
上下班的時數都是由管理層負責手寫登記
領薪水的時候是領現金,但時數卡都只有領薪水的當下讓員工過目簽名
並沒有薪資條或名細讓員工留存

疑問四:店家手寫時數卡是否有違反規定?
疑問五:新資條或工資名細這東西是有規定一定要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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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有一個員工,他是工讀性質,
已經在該店做了半年但未滿一年
五月到今天假設他幾乎每天都有工作,
但覺得這份工作實在太多不符合勞基法規定了
不想再被壓榨
想辭職換工作
他能夠馬上傳訊息說要離職,隔天就不去上班嗎?
如果老闆不同意離職,但他隔天真的不去上班
之後還可以回去領5月已經工作天數的薪水嗎?



因為涉及很多法律問題
自身領解能力不好
所以才po上來請教各位有相關經驗的人
希望如果有人比較清楚的話可以幫忙解釋一下


拜託拜託



簽名檔

一個每天被雞追著跑得可憐工讀生
2016-05-14 2:0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勞基法
疑問一:
看起來是感官不佳,但是事後有把錢給員工了,所以比較難舉證。

疑問二:
沒有加班費當然違法

疑問三:
沒有供餐不違法,外面一堆公司都是吃自己的。
但是中間沒有給休息時間去吃飯,就是違法。

疑問四:
沒有違法,假如時數沒有亂寫的話,但是根據第二點,公司明顯就是想逃避加班費,又不想讓員工保留證據。
簽名的當下可以的話,要拿手機拍照。

疑問五:
公司那邊要有員工薪資清冊,但不一定要給員工薪資條。
http://bola.gov.taipei/ct.asp?xItem=43585021&ctNode=63848&mp=116003



離職前,先告知雇主,我覺得是做員工的道義。
但是公司真的是機車到極點,其實也不用太客氣。
Wesley Hsu wrote:
疑問一:看起來是感官...(恕刪)



謝謝你的回答
我現在正在搜集有力的證據
一定要有勞健保阿

atz0530 wrote:
【幫朋友代po】假...(恕刪)
我要是你在這樣的店家底下工作
因該感到很恍恐,要擔心有沒有勞健保
而且店家制度不完善,應立即退出場!!
這樣是比較省力,何必跟店家老闆抗爭?

有何優勢再?報復心比較重嗎?扳倒老闆有什麼好

直接換店家就好了
不過還是有人怨打怨埃的

超過3個月好像就有規定幾天前要先告知了(忘了工讀要不要)

建議傳簡訊當證據 不然老闆到時裝死說你曠職

另外我也想問
如果當初上班說好是 到15:00
但下班前五分鐘突然丟工作給我 要我做完才走
請問超過15:00 這樣薪水要怎麼算
最近兼職的地方很喜歡這樣整新人
拖下班好像是老闆的通病,不敢準時下班也是員工的認命,(有加班費就將就,沒加班費就看有沒有違法,其實很簡單的為何不當面請教老闆我後面有算加班費嗎?反正到後面還是會離職。
該說的都有人說了。

一個重點,老闆在你上班前有說過回扣就不違法,但是怎麼扣都不能低於法定底薪,這就是那些老闆怕最低薪資上漲的小漏洞,意思是他們沒有空間可以扣你薪資

還有現在最低薪資根本也不到22k所以很多有問題的老闆會想盡名目扣你錢,也躲避法律責任不給你真正打卡上下班時間,省得你拿去檢舉他

重點是你去檢舉查明屬實,他也不怕罰。所以說政府的罰則太輕又稽查不力,業者沒在怕的


不知道我有沒有記錯,我們一週的法定工時不能超過40小時,超過半小時開始要給加班費的樣子,超過部分前兩小時還是四小時是1.33倍再來是1.66倍,超過多久要給兩倍薪水

atz0530 wrote:
假設有一個員工,他是工讀性質,
已經在該店做了半年但未滿一年
五月到今天假設他幾乎每天都有工作,
但覺得這份工作實在太多不符合勞基法規定了
不想再被壓榨
想辭職換工作
1.他能夠馬上傳訊息說要離職,隔天就不去上班嗎?
2.如果老闆不同意離職,但他隔天真的不去上班
3.之後還可以回去領5月已經工作天數的薪水嗎?

1. 2.
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只要告知,不用管老闆同不同意,
最好有證據,如 E-Mail,錄音.

3.
當然可以,
老闆不能以認何理由扣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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