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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時間用來員工教育訓練

請問各位先知
若公司利用下班時間,強制要求做一些職場活動的事(不支薪,強制去)
這樣違反了什麼法令?

偏偏這些活動,名稱都取得十分冠冕堂皇
像是身心激勵營、xxx演講、xxx新知、英文集訓…

向公司反應,回覆這些都是員工「福利」,讓員工自我成長
真是受夠了。
2016-05-04 15:25 發佈
沒有法令耶 我投訴過 政府部門說 沒有違反 任何情事!!~
然後結案收尾!!~
哈哈!!~
你講的我都懂 像是儲備幹部的工作 原本5點就能下班了
每次都要留下來通一個小時不之薪的工作
然後經理在那說 我希望妳們未來都可以擔任幹部
到時候就要學這些上課的內容 用在工作產能上面...
話都他在講阿 都它在屁!!~
有想法最後不還是要聽他的 管理是甚麼...主管說了就是 你有意見 有你苦頭吃的
等下你坐滿3個月了嗎?
還是坐滿 的話你大可離開
到時候公司資遣你 你還有錢可以拿
只是關於你不留下來的問題
會影響年終考績(關於獎金發放.升遷等等)
不知法令如何, 但我覺得如果是強制就要算加班. 在美國, 加拿大, 教育訓練都是在正常上班時間. 在職訓練本來就是工作的一部分.

iris.tw wrote:
請問各位先知若公司...(恕刪)


英文集訓 <= 只有這個有用
看來詐騙手法翻新了阿

以前是故意快下班就開會,現在這樣會被檢舉 要付加班費

結果又變成 以員工福利 逼迫大家來參加享有福利 ?

果然妙阿

為什麼鬼島就愛搞些有的沒的

不直接tmd 給薪高一點呢?

福利是權利
跟薪水一樣,妳可以選擇不領
如果強制要到,屬加班,記得要求打卡
如果主管說不用打卡不會紀錄
那就看妳高興要不要去
我們公司也是說要利用下班時間自己去學
(完全沒有教育訓練)

上班時間要做上班的事
因為公司出器具出電出消耗品讓你去動手摸
所以你應該下班利用自己的時間學
iris.tw wrote:
請問各位先知若公司利...(恕刪)

那是你不適應這種職場,
快走人吧。
找一個完全沒這類活動的公司。


你問我的話,這沒什大不了。
理由?就不說了。說了,你也不認同的。
我之前上班的公司
喜歡利用快下班的時間開會
往往會議開完都已經超過下班時間2個小時了
人有夢想而偉大 換車嘍~~~
台灣非常民主,但是勞工卻不能保護最基本的權益,這是民主?人民作主?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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