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因找不到更適合的板區,所以在此發問了。
我有個問題想在此請教各位,我在前一家公司主要負責新產品開發,有很多部份使用的是全新的電路架構,這些新架構電路使用的技術並非原公司現有的技術,因此本人在開發過程當中就自行發明,研發出一些核心技術。後續這些新商品也都順利上市,已經賣了好幾年了。
當時我研發出的這些核心技術並沒有去申請專利,因當時的老板說申請專利就會把技術公開,別人很容易用一些方法避開專利,所以核心技術不適合申請專利。
但後來我因為某些原因離開這家公司,現在到另一家公司上班,同樣在做研發的工作。
我想問的是,由於上述這些核心技術是由我本人創造的,也就是說發明人是我,那這樣我到新公司上班時,這些技術是否可用於新公司的產品上?
我知道離開前一家公司時,不能將前公司的技術資料帶出來,甚至將它應用於其他公司的產品上,這將會觸法。但上述狀況不太一樣,因為我根本無需什麼技術資料,因為這些技術都是我開發的。
因不了解相關法律,也擔心是否有觸法問題,因此希望各位先進能解惑,感謝!
另請問,目前我可以將這些技術用我自己的名義去申請專利嗎?
ben9612 wrote:
我有個問題想在此請教各位,我在前一家公司主要負責新產品開發,有很多部份使用的是全新的電路架構,這些新架構電路使用的技術並非原公司現有的技術,因此本人在開發過程當中就自行發明,研發出一些核心技術。後續這些新商品也都順利上市,已經賣了好幾年了。
不好意思,因找不到...(恕刪)
你受顧於該公司,基本上在公司任職期間,所有創作及發明都屬於公司的,除非一開始有另外簽約或.....
你是技術發明人沒錯,但公司申不申請專利是另一件事
若把別公司的技術,拿到另一個公司使用,會有違法的疑慮 (業商相關)
想想之前HTC研發高層,把一些技術或設計直接帶到另一家,怎麼可能不違法?
改良、創新迴避舊計設核心,重新申請專利,應該才是最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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