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有位離職員工在離職前找她朋友的公司以外包的名義接下了我們公司的活動網頁設計,
但是其實在她離職之前就已經在公司把該活動的設計完成了,剩下一些活動的banner沒做而已(5個,只是換尺寸)
因為我們公司文案常會改,他離職後有請她開始做banner,但她卻這麼說
"檔案給你我就不改了唷"、
"之前有說提供檔案後,我就不修改了"
我本來也只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但你的態度實在讓我忍不住在臉書發抱怨文,昨天晚上公司上級看到了我的臉書今天一大早在開會討論這件事情...
在公司我們這部門其他同事都跟她比較好,而我也感覺到有一點點被冷漠了...
現在人真的為了利益是非不分...
順便一問,請問這種情況是否構成詐欺罪?
KRyuu wrote:
她在在職期間接公司...(恕刪)
喔~~我明白您的意思了,
意思是....您覺得這個文案不至於要外包,
藉外包的名義,結果再坑公司一筆很沒道德是這樣的意思嗎?
不過我覺得您可能想太多也擔心了您職務以外的事,
是否真要外包,老闆跟主管又不是呆子啊~
既然能成案,想必已經有了成本跟風險評估....
如果您是氣這個,我覺得倒不如實際一點,
看怎麼有辦法把離職同事的檔案交接下來,
盡心的好好做出來才是....
關於專案費用預算部分,應該不會是您所想的那樣,
既然是外包,費用當然是付給外包商,怎麼可能還會流入離職同事手上?
就算那外包商是同事的朋友,也不可能會是他收到外包的錢.
而離職同事有文案的檔案,也只能說因為跟外包商的關係密切,
所以才有檔案原件,但是公司簽約絕對不會這樣草率,
檔案必定也是由外包商完成後交予的,
沒有完成就是違約,想必有一定的罰則,
這才是一般公司委外外包的正常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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