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下勞基法~

公司人數:老闆夫妻2人+我1人 共三人!
請問現在還有未滿 五人以上 是真的不用走勞基法?? 雇主不用幫員工辦理 勞.健保.勞退.就業保險...等
公司每個月只貼1000元 補助= =

因為工作內容有危險性 加上 啥保障都沒!!...近日已確定辭職~

請教 "達人" 這類情形是否可以向勞工局檢舉?!?!

謝謝~
2016-04-13 21:1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勞基法
四(含)人以下公司,依法勞保屬自願性,公司得以不替員工投勞保,但仍須為員工投保職災保險,就業保險及提撥6%勞退金。

勞工保險條例
公司行號或事業單位五人以下機構不強制投勞健保,但最少還是須替勞工投保就業保險與職業災害保險,並且須以勞工到職之當日為員工申報參加就業保險。

職災與就業保險法
適用就業保險之受僱勞工,其雇主如未成立勞保投保單位者,應依就業保險法之規定為所屬勞工辦理就業保險加保手續。雇主不依規定辦理加保手續者,按自應為加保之日起,至參加保險之日止應負擔之保險費金額,處以10倍罰鍰。勞工因此所受之損失,並應由雇主依本法規定之給付標準賠償

勞工退休金條例
只要是適用勞基法的本國籍勞工,即為勞退新制之強制提繳對象,無論是否在單位投保勞保,雇主都應依規定為其提繳勞工退休金。

所以除了勞工保險在五人以下雇主可以不強制替勞工投保之外,其他的都要依照勞基法辦理!若無營登者可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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