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可以要求工作告一段落才能退休嗎??

同一公司工作滿25年,申請退休時公司卻要求工作需告一段落才能退,還說這樣才能劃下"完美句點",請問這樣合法嗎??公司規定退休人員需提前30天提出申請,但30天後公司可以用什麼理由駁回我退休的申請???
2016-03-15 15:34 發佈
前輩好,身為一個後輩,也拜讀過您之前的發文,看得出來您的申請退休之路並不順遂...

個人以為,這回事也就是協商來協商去的結果,
因為依法律面來說,您並沒有辦法要求公司必須得準時接受退休申請...

個人建議,你可以要求公司必須安排一個人交接你的工作,並與公司定下一個最後期限,
時間到還不放你走,就天天上班不作事,都讓那個交接的出手,
這樣公司也不至於一直付錢給無心上班的人吧....

後輩看法粗淺,還望海涵

mariase wrote:
勞工依勞基法第五十三...(恕刪)


原來是有法可循的,學習了,謝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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