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台灣政府很沒效率,政治人物只愛炒作能佔版面的事,根本沒人願意真心為可憐的勞工找想,就連「勞動檢察」沒效率也推拖於「人力不足」.....
根據經驗公部門要「接受檢舉」才會動作,也就是只要「人民甘願當奴才受雇主虐待」他們就可以白領納稅人們的錢,這就是我們的政府文化!
然而做事要有效率,勞動部要「不出門就可得知天下事」也不難,只要坐在辦公桌上打開電腦瀏覽「人力銀行」或翻開報紙就可以找到雇主公然違反勞基法的證據!
當然如此而來有心違法的雇主在刊登徵才廣告就會全部改為「面議,依公司規定」處理,閃避政府的查緝,所以政府就應該規定人力銀行等必須要求雇主「如實詳盡刊登」,不可有「依公司規定,面議」等模糊不清的訊息。
記得前幾年台北市某議員及某立委有提議要強制要求人力銀行必須要求雇主們「薪資透明化」,不得以「面議,依公司規定」來欺騙,借此提高企業加薪「競爭」,但消息出現第二天後就再也沒消息了......
今年政府終於宣佈「全面周休二日」(排休制也該有8天假可排),可是到現在打開人力銀行還是到處可見「隔周休,月休7天,5天,4天」竟還有3天及2天的!
我不奢望政府能為勞工們加薪,我只希望能讓我們休足應得的天數及其他雇主欠我們的福利制度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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