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大大:家人長期加入親戚一人公司,於前年被勞工局要求加入勞退舊制.
成立勞工監督委員會,家人亦屬唯一的員工.目前所屬親人雇主已退休.只剩家人一名員工,勞保年資已屆25年.但未滿55歲.近日收到市政府公文一封要所屬親戚公司於三月底前一次提撥其勞工退休金準備差額,家人根本無力負擔自己的退休金
家人因勞健保因素才加入親戚公司.因此從前年開始每月勞工提撥金2%亦屬自行繳交到台灣銀行所屬公司帳戶.
1. 如何停止提撥帳戶或避免一次補足差額?
2. 建議向勞保局提出退保申請嗎?這樣等於自願離職嗎?其實再六個月家人就可請領一次老年年金了
3. 屬自願離職是否公司就不需提撥退休金,?
4. 或是辦理舊制結清?需要再提撥至台灣銀行帳戶嗎
其實政府的美意是怕勞工領不到雇主給付的退休金,但是家人的雇主是親人.勞工退休金等於要自己支付的,真擔憂,只好上網求教各位達人,給個建議
在親屬的公司工作(掛名?)快要超過25年了!所以打算申請勞保退休給付!
但是,當初親屬公司根本沒有按照舊制提撥退休金!也沒有在新舊制轉換時,變更為新制,以免無退休金的風險.....
現在,因為政府開始補漏動要求補齊退休金提撥,家人無力提撥自己的退休金,想要有方法不提撥,但是,可以申請退休並提領其他人提撥的勞保基金?!
我這樣的敘述有無誤會的地方?!
.........無誤的話..........
應該不行!

不過,我不是專家!建議去勞保局諮詢最準!
假如,可以的話,可以讓我知道嗎?! 我也要如法炮製!不用當自提新制的白癡了!感恩~
aarashi wrote:
請教各位大大:家人長期加入親戚一人公司,於前年被勞工局要求加入勞退舊制.
成立勞工監督委員會,家人亦屬唯一的員工.目前所屬親人雇主已退休.只剩家人一名員工,勞保年資已屆25年.但未滿55歲.近日收到市政府公文一封要所屬親戚公司於三月底前一次提撥其勞工退休金準備差額,家人根本無力負擔自己的退休金
家人因勞健保因素才加入親戚公司.因此從前年開始每月勞工提撥金2%亦屬自行繳交到台灣銀行所屬公司帳戶.
和版主一樣接到通知要在3月底補差額,遇到問題借版一問:
舊制員工是自已家人,按勞動部試算已滿足工作10年以上年滿60歲者條件
年資是12年多,基數是25,扣掉帳戶差額還要50幾,可是按長輩說法(資方),加入勞保還不滿30年(行業是73年適用勞基法)
目前勞退一年繳17280,就算乘30也518400,扣掉餘額也沒那麼多,覺得計算方式有問題
因此想請教問題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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