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好多人看不起保全???
保全自己都看不起自己的職業
真搞不懂
保全很重要
保護大樓的安全 保護住戶的安全
還能幫忙簽收包裹
用處真的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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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大家不看不起保全
沒了他們 生活會很不方便的 也不安全
一起為保全正名~頂起來~
就是完全跟勞基法既脫節又牽扯
相同工作時數來說,薪資還是偏低
而且長年的相同工作內容
大部分人很容易在這種環境中失志
到最後連競爭力都失去
轉業也非常困難」
保全業是勞基法84-1 條在規範。勞基法第 30 條、第 36 條、第 37 條是屬於常規情況下的規定,而第 84-1 條是授權勞動部指定某些行業不適用常規情況,是畸形怪物的法條;對此畸形怪物法條勞動部又有另一套算法(每月240小時最低薪資不得低於25511元)。只要廢除第 84-1 條這畸形怪物的惡法,回歸勞基法第30條、第32條、第36條、第37條、第49條常規,就不會有被批評壓榨勞工的情形。所以勞基法第 84-1 條是惡法是在壓榨勞工,應由勞動部報請立法院修法廢除。
保全員就是勞基法84-1 條在規範才會社會地位低落,常被看不起。唯有廢除第84-1 條回歸常規才算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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