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十二月老公預計失業。
我的疑問是,本人育嬰假期間可以辦理配偶(無業)健保遷入遷出嗎?
公司方面我還沒找到負責人問。
(代理人說先不要把老公納入眷屬叫他快找新工作

健保局只回覆按當時狀況。
以上,不知是不是我說的不夠清楚…求解未果……
老婆在放育嬰假,若這段期間老公失業,老公的健保何去何從…?
(期間老婆健保也不在公司.依法遞延三年..)
當然..若找到工作就會由雇主那邊扣繳了..
我都快看不懂自己說的了,請問有健保高手知道答案嗎?或者我該怎樣問重點比較好?
還有..
老公並無勞保就業保險..
由我先請1年半育嬰假.而後老公找到工作(投勞保滿一年後).換他請半年育嬰假..
我是這樣打算..不知有甚麼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