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大家好:
小弟目前遭遇到REACH認證的問題,即供應商提供的REPORT僅測55項(金屬類,塑料類仍測163項),但現在REACH為168項,供應商宣稱檢測單位(中國SGS)告知純金屬高關注物質排除塑料後,僅需測55項(主要考量為費用,但願意簽自我宣告書163項 for 所有產品),不過客戶並不接受此說法(目前允收為163項以上),請教:
1.REACH條文是否有規範或說明能印證供應商之說法?
2.自我宣告書之效力?
3.具客戶告知,REACH資料每半年需更新,目前歐盟最低限度是接受163項,但半年後將提升到168項,想請教自宣告到強制,會有一定的寬裕時間嗎(如客戶所說的半年)?
4.目前德國VDE似乎將RoHS及REACH納入測試資格,但美國UL對REACH仍未有明確規範,想請教有出口美國的前輩曾自主送測REACH嗎?
5.歐盟REACH是如何抽測?是否批批測?客戶說目前產品出口後終端BUYER從未送測RoHS與REACH,皆以客戶提供的REPORT作為證明,但小弟想不通的是,既然如此,有心人士(出口商)不就有很大的操作空間,既使偷換供應商,仍可用效力內的測試報告去蒙混?
以上是小弟對於RoHS及REACH的一些疑問,再請各位前輩不吝指教,感謝~
dopeboyz wrote:
1.REACH條文是否有規範或說明能印證供應商之說法?
2.自我宣告書之效力?
3.具客戶告知,REACH資料每半年需更新,目前歐盟最低限度是接受163項,但半年後將提升到168項,想請教自宣告到強制,會有一定的寬裕時間嗎(如客戶所說的半年)?
4.目前德國VDE似乎將RoHS及REACH納入測試資格,但美國UL對REACH仍未有明確規範,想請教有出口美國的前輩曾自主送測REACH嗎?
5.歐盟REACH是如何抽測?是否批批測?客戶說目前產品出口後終端BUYER從未送測RoHS與REACH,皆以客戶提供的REPORT作為證明,但小弟想不通的是,既然如此,有心人士(出口商)不就有很大的操作空間,既使偷換供應商,仍可用效力內的測試報告去蒙混?(恕刪)
1. 自行Google
2. 簡單來說就是我不想花錢測,但是出問題我全包。
3. 自行Google
4. 不懂,現在你公司到底有沒有測?有測的話只要符合美國那邊的要求即可...
5. 歐盟如何抽測這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一但測出你東西有問題,那公司可以準備關門了,
一般供應商不太敢這樣玩,雖然多少還是有人會這樣做...只是下場都不怎麼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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