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公司可以隨意調動勞工的職務嗎?
例如:員工本來是從事技術性工作(資訊、研發這類的),突然要把你調去作行政類(人事、考勤、總務)雖然薪資不變,但工作內容實在差太多了,員工可以拒絕嗎?如果公司堅持要調,員工可以要求公司資遣嗎?
謝謝!!
kox wrote:
了解,謝謝你的意見...(恕刪)
大大,你誤會了吧!
工作場所及所從事之勞務性質變更應由勞資雙方自行約定,若雇主確有調動勞工之必要,應依調動五原則辦理:
一、 基於企業經營所必須。
二、 不得違反勞動契約。
三、 對勞工薪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之變更。
四、 調動後工作與原有工作性質為其體能及技術所可勝任。
五、調動地點過遠,雇主應予以必要之協助。
jedijack大已經貼得很明白了,
依調動五原則,資方不得任意片面調動勞工之勞務性質,需要雙方同意才行,
還有不得違反勞動契約,所謂的勞動契約就是最初面試跟你談的工作內容,
另外你可以主張變更的勞務性質非你所長,違返了上述第四條.
並非像樓上瘋狂的燒玉米大大所說的那樣,資方想怎樣就怎樣,
如果違反勞基法或上述五大原則的約定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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