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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公司年假計算方式.....

想請問各位大大....
我是2015/01/04 到公司報到.(1/1~1/3 公司元旦連休)
我想說我已經滿一年了應該有七天年假
結果我去問相關部門後...公司回應我年假要到明年才有
因為公司結算日是到2015/12/31號,這樣我算沒有滿一年
所以今年才沒有年假,要等到明年才有
我一聽到整個很火大,我們公司算是滿大規模的公司
居然連這樣都要凹員工

照理說 應該有滿一年了阿
雖然我對這法規沒有很熟
請問這樣公司沒有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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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各位大大的回覆.....我已經有跟總公司人資反應
人資主管回應照我這樣應該是有年假七天
不過她說要查完後再回覆我
所以現在就是等他通知...




2016-01-14 9:0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公司 計算方式
一般是以到職日計算,那是公司貪小便宜的作法。

Jimmy 黃 wrote:
想請問各位大大.....(恕刪)


年底結算的方式,其實有很多公司是這樣run的,
這對比較晚進來的人會覺得有賺到,因為不用等到滿年,
只是1月進來的人就會覺得很虧,
這種放假方式應該是報到時要問清楚和說清楚的。

所以接下來你應該要請人資確認,
到今年底結束時你會有幾天,
因為這樣的話你的年資大約是1年11個月,起碼也要給13天,
如果是7天....那就很奇怪了....
2015/01/04 到職
第一年(2015)會有6.5天(或6天)
第二年(2016)會有7天
http://kmvc.mol.gov.tw/Trail_New/html/RestDays.html

請上上述網址,裡頭輸入到職日期及現在日期
就可以算出年休假有幾天
是政府的網站

範例
(1)

甲勞工於A公司之到職日期為100年3月24日,繼續工作至101年3月23日屆滿1年,雇主應自101年3月24日至102年3月23日止,給予7天之特別休假,縱若勞工於101年4月30日離職,仍得請休該7日之特別休假。

(2)

乙勞工於B公司之到職日期為96年3月2日,截至100年12月31日,繼續工作滿4年,雇主應自97年3月2日至98年3月1日止,給予第1年7天之特別休假;自98年3月2日至99年3月1日止,給予第2年7日之特別休假;自99年3月2日至100年3月1日止,給予第3年10日之特別休假;自100年3月2日至101年3月1日止,給予第4年10日之特別休假,縱若勞工於100年12月31日離職,仍得請休第4年10日之特別休假。

(3)

丙勞工於C公司之到職日期為98年9月1日,繼續工作至99年8月31日屆滿1年,雇主應自99年9月1日起給予第1年7日之特別休假;如勞工於99年10月1日起申請育嬰留職停薪6個月,至100年3月31日止,並自100年4月1日復職,第1年7日之特別休假請休權利及期間,不受影響。至於第2年之特別休假,因留職停薪期間得不併入工作年資計算,事業單位於丙勞工復職後工作,加計留職停薪前之工作年資,合計滿2年之翌日起給予特別休假;即雇主得自101年3月1日至102年2月28日止,給予第2年7日之特別休假。

Jimmy 黃 wrote:
想請問各位大大....
我是2015/01/04 到公司報到.(1/1~1/3 公司元旦連休)
我想說我已經滿一年了應該有七天年假
結果我去問相關部門後...公司回應我年假要到明年才有
因為公司結算日是到2015/12/31號,這樣我算沒有滿一年
所以今年才沒有年假,要等到明年才有
我一聽到整個很火大,我們公司算是滿大規模的公司
居然連這樣都要凹員工
.....(恕刪)


很多公司確實是這樣算的~~
你2016年應該就有6天(猜測)的年假可以休啊!

Jimmy 黃 wrote:
想請問各位大大.....(恕刪)
這啥爛公司還叫有規模??HR是頭昏掉了吧...你根本被凹了好幾天,直接檢舉
我想國內很多公司都是隨機年假吧,1月到職說年底結算,9月到職說還不滿一年

想想除了外商,很多公司對員工真的很不友善,比小小公司還不如,個人待過小小公司只要滿試用期直接先給三天年假的,不算在一年年假裡,至於外商就不用說了,薪水高就算了,有薪育嬰假陪產假等等,員工沒有人在客氣的

如果不想檢舉就請扣薪假吧,個人認為沒什麼比休息更重要的事了,包含工作或讀書,所以請平日假很重要,旅遊品質也好很多
我們在台的外商是
試用期過後就給10天 特休
之後每一年加一天,但是我都沒在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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