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身是銷售
上班時間是下午到晚上,平常有自己的規畫
被公司調去一間生意很差的店面做了一陣子
老闆突然叫我去公司開會,開會當天老闆叫我不用再回店裡了,隔天直接去公司當行政
臨時這樣調動無法配合,而且離家有點遠,想說如果我在公司新職位做沒多久就辭職也不太好
所以隔天直接去公司提離職,說我平日早上要做復健,突然這樣調動無法配合,離職單填了、東西也交回了,公司說有問題在打電話給我
但是最近不足月的薪水沒拿到打給財務,財務跟我說老闆說我突然離職很不高興,要我自己跟老闆談
不管如何還是打電話給老闆道歉
跟老闆說,是我年輕剛出社會不懂事,請老闆原諒
老闆沒說什麼,只說都過去了
後來打給財務,財務說老闆在氣頭上,過兩天幫我跟老闆講,只有幾千塊不致於不給我
結果到現在還是沒給我阿................
沒打算投訴
只是在職場上遇到這種事情通常怎麼做比較好呢
雖然當天提離職當天就走人,對公司來講,真的太突然,不太好
但重點…公司已同意這樣的方式離職,
公司沒有捥留妳,也沒有說不能當天離職~
SO...
我個人是不會道歉~
但一般做幾個月以上的工作,
我是一定會提前1-2個星期提離職~
而也有只做了2-3個月,提前三天提~公司也同意了,
但,離職後的發薪,還亂扣我薪水,
雖然才少4-5千元,但我就投訴了...
因為那是我有工作勞力的薪資權力,
(重點是,那家公司薪水原本就開非常低廉的薪資給我…當時為了有工作才咬牙答應)
在勞基法上,雇主不得無故扣薪、不給薪~
一投訴,開調解會~
隔天就補薪給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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