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在上海工作的先進,想請問一下我現在被台灣的公司派駐上海工作,而現在公司租了一個宿舍,但是要求我要用個人名義去簽約(雖然是公司付錢)
請問我該簽嘛?如果要簽,是否有什麼保護措施呢?如免責合約之類的?
感謝各位有法律經驗的朋友給我一點意見
謝謝!
hoopmad wrote:
各位在上海工作的先...(恕刪)
公司簽約租屋,程序上很麻煩的,必須到相關單位認證,公司會計還要作帳,
很多公司都會要求員工自己簽租約,公司已租屋津貼的名義發給你會簡單多了
既然是公司租的,應該沒啥問題的(公司應該不會租個賊窟讓你住的)
重要的是租屋處的生活機能好不好,交通方不方便,上班方不方便
小弟在上海閔行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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