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 看到這薪水OK 35600元 12小時 不用輪班
想說暫時做做看 沒想到 第一個月發薪水
奇怪 怎麼只有35000
600呢? 這就算了 我不計較
就這樣做了半年
離職前一個月 我跟公司說好做到這個月底
提早月初就天跟公司說 離職單也是寫到這個月底 結果人找到了
就叫我做到明天 真的很過分
有缺那幾天的錢嗎 ???
要人時趕快來 跟他說要離職 你可以走了
要回來再來 鬼才要回去 無情無義的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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