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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關於派遣員工參加要派公司福委會活動的權益問題

我是派遣員工,現在先向大家請教派遣員工參加福委會活動的權益
情況描述: 目前要派公司的福委會舉辦比賽,比賽獎金是現金,
前三名分別為15000、10000、5000元 參賽資格是要派公司的正職與派遣同仁皆可參加
得知此比賽訊息是在公司的電子佈告欄,上面並無寫派遣同仁領獎金需找正職同仁代簽這回事,
我是問福委會的幹事才知道的 問題來了,萬一派遣同仁得到獎金,想領獎金必須請正職同仁代簽,
而且必須是沒領到比賽獎金的正職同仁 福委會說的原因是:派遣員工未扣福利金,
領比賽獎金需要跟公司報帳,而這筆帳要掛在正職同仁帳上,也就是正職同仁2016年5月報的所得稅會增加,
因為會有一筆[其他收入],也就是幫我代簽的比賽獎金 這樣派遣同仁想找正職同仁很難找阿,
大家薪水不同,報的所得稅級距也不同,所得稅很難算,因為誰知道多一筆其他收入,所得稅會差多少錢?
因此想請教幾個問題:
1.既然派遣同仁可以參加,但領獎金一定要找正職同仁,這是否變相刁難派遣同仁參加比賽的權益?
2.要如何請求正職同仁同意代簽?有什麼比較好的說詞嗎?
3.我計畫在明年離職,萬一在5月報所得稅前離職,那正職同仁有權力跟我追討那多出來的所得稅嗎?
2015-11-23 16:19 發佈
只能說這家HR真的是在便宜行事!
爽到他作業流程縮短,
甘苦到你跟那位人頭正職人員!
建議不要去淌這混水!!
兼職人員做好兼職的事情就好,
不要想跟正職一樣的福利,
除非你最後能被這家公司轉正職!!
福委會....笨...
辦活動得想清楚點啊...

正常合理的做法是...
有繳福利金的...才能享福利...
EX:中秋月餅...
我公司是..到職未滿三個月,有福利發放時,必需酌減
大家是1000的餅,他可能拿400的餅...類似這樣...

派遣有扣...就也有餅
派遣沒扣...看福委會要不要給個意思的...

活動也是一樣...
如果是有獎金,得扣稅的..
盡可能排除派遣...
如果是聚餐之類的...就無所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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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既然派遣同仁可以參加,但領獎金一定要找正職同仁,這是否變相刁難派遣同仁參加比賽的權益?
2.要如何請求正職同仁同意代簽?有什麼比較好的說詞嗎?
3.我計畫在明年離職,萬一在5月報所得稅前離職,那正職同仁有權力跟我追討那多出來的所得稅嗎?

ANS:
1.我覺得福委會純粹是由稅務點出發,要正職才能開給他扣繳憑單
所以派遣可以找個正職當人頭來...參予這比賽..
(其實派遣應該被排除,福委會沒想到,或不好意思說)

2.交情好,不用找理由
交情不好,找理由也沒用
這種事..看個人信用的

3....我拿你當人頭報名...抽中了獎...爽爽領了
隔年,你收到扣繳憑單,要繳1200....
你覺得我該不該給你?

2.3是同樣的問題...
你可以跟人頭說,有幸中獎,你七他三,稅他繳(四六,五五...看你怎麼喊)
反正,有中你是白賺...
重點是,你想跟這個人頭保持怎麼樣的人際關係...

super yuan wrote:
只能說這家HR真的...(恕刪)


你說的沒錯,最單純就是默默做事
但我的薪水實在太少了,只有勞基法最低薪資,而且我住在台北日子不太好過= =
所以很想要比賽獎金,不無小補
因此我只能到處拜託正職同仁了...這也不是跟他們借錢

cucubird wrote:
福委會....笨....(恕刪)


你說得很好,我決定拿到獎金要分一部份給代簽的正職同仁了

為了補助對方所得稅及答謝對方代簽

也就是拿5000給1000、拿10000給2000、拿15000給3000

會不會太多還太少?

然後就看對方信不信任我了...

另外對方收到我給的錢能不能叫他寫收據?

內容大致是:

xxx已收到我給的xxx元作為所得稅補助及分紅

我是為了自保,擔心日後他叫我繳部分所得稅

還是有其他更好的辦法?

你說得保持怎樣的人際關係,這問題問得好

就是一般同事,普普通通,偶爾閒聊但不會深交

*落雪紛飛* wrote:
但我的薪水實在太少了,只有勞基法最低薪資,而且我住在台北日子不太好過= =...(恕刪)


說到錢就很麻煩,所以不要去參加這個…


另外你的問題的解法是要找薪水高一點的工作,把精力花在這上面會比較好…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以上都是玩笑話,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大豆頁平 wrote:
說到錢就很麻煩,所...(恕刪)


你說的對,我應該增加實力去找更高薪水工作
但也要考量履歷表的工作經歷,因為通常不到一年的話
公司主管與人資會認為你穩定性不夠,進而喪失錄取或面試機會
再者現在景氣不是很好,無薪假5000多人...
因此我覺得等撐滿一年拿完年終在走
我考量很多的...
是什麼活動會有15000的獎金??

如果是...公司的行銷標語比賽
ex:全家就是你家....
這種的..就簡單一句話

說人心黑暗的
你想了一句話,用我的名字報名...得第一...
我去領15k...宣稱是我想的,獎金不分你
你怎麼辦?

好吧,你先讓大家知道,你想了一句話...
然後借我的名字參賽...
然後...一堆人參考你的句子,想了一堆類似的字句參賽...
然後...別人得獎(原作80分,抄襲90分..)
你好像也不能怎麼辦....

也許,你那個人頭...做事很講信用
是我的心太髒....

cucubird wrote:
是什麼活動會有15000...(恕刪)


你回的很讚,討論人心黑暗面

若公司以後辦標語比賽我可以思考要如何做對大家都好

這次比賽獎金15000是球類比賽

羽球、籃球、桌球等

所以不會有著作權問題
*落雪紛飛* wrote:
1.既然派遣同仁可以參加,但領獎金一定要找正職同仁,這是否變相刁難派遣同仁參加比賽的權益?
2.要如何請求正職同仁同意代簽?有什麼比較好的說詞嗎?
3.我計畫在明年離職,萬一在5月報所得稅前離職,那正職同仁有權力跟我追討那多出來的所得稅嗎?...(恕刪)

1.
我比較偏向福委沒規劃好參與身分的問題,不至於到刁難,但比較不好解決問題
一般派遣同仁,對公司來說就是節省了一些員工獎金(只拿月薪,無年獎、季獎等)
也沒向派遣同仁收職工福利金,相對福委會也不會給旅遊補助、三節、生日禮金等(權利義務問題)
簡單說就是福委會的支出是針對有繳福利金的正職或契約員工,但這活動參與身份沒考慮好
搞得不知道怎麼發獎金給派遣員工(派遣員工的相關薪資、勞健保等扣繳,好像是在派遣公司那)
費用或補助支出,一種當費用以發票收據等憑證報銷,直接給的(不需憑證)就牽涉到員工收入扣繳
你的扣繳單位是派遣公司,福委會無法處理,但又不修改參賽身份規則(怕反彈?),而提出折衷辦法

2.3.
若有熟一點的同事,直接說明即可,這比較是自行協商,協助你取得獎金
一般員工綜所稅率大致是5%或12%,若是今年大致還是繳5%的人(年收入沒啥變)會比較好算
不用找可能繳到12%的人,你也多支出的
當然代領方式,比較適合你領時就直接把5%扣繳稅款給代領人
一般代領大致就這樣進行,你要等明年報稅再給他(說好聽點是確定稅率),正常他意願都不高
誰會想幫忙代領還要先負擔稅,你有誠意當然是先給現金(對方也怕你跑了或自己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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