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前去面試了一個工作,公司資本額一億五仟萬,員工180人,面試過程與面試官相談甚歡,於是敲定報到日期,問題來了拿到報到通知表裡載明了12項要帶的東西,包含前公司離職證明,健保轉出單,還有最重要的勞保投保明細表。
我承認履歷上的日期與勞保表有出入,所以可能就不做報到動作。
在我找過這麼多間公司以來只遇過兩家要明細表。
雖然我知道履歷灌水是不對的,但公司未免也太小心了吧,而且還離職證明,健保轉出單也都要交,還有戶口名簿影本,我只是去應徵機械組立作業員,底薪連27000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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