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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離職員工疏忽產生的帳款

這個問題有點複雜,我想請問

公司一員工離職後,他離職前未交接清楚,將廠商以報價並出貨的試用產品遺失,現在該家廠商找到公司來,我方認為產品已寄出並試用半年以上,所以將轉出貨,如不出貨,商品退回也行,此案就銷單。

可是問題是現在對方公司找不到那項產品,負責的那位員工也離職了,對方認為那是員工的個人行為,沒有正式訂單也沒有證明以它們公司名義進貨試用,純粹是離職員工個人行為,員工已離職責不在他方,他們要我方自己去找離職員工處裡這個案子。

PS:不是我們要拖延這麼久,每次電話打過去就是回覆好好好~會處理,然後一拖延就一個禮拜,一而再再而三的不理會不回覆,推延至今.....

請問大大門~

離職員工不接電話,他方公司也認為不甘他們的事,請問我是否只能走法律程序,還是有其他方法可行?求救.....
2015-10-26 15:09 發佈
應該還是看出貨過程中有沒有雙方的簽收憑證吧

畢竟上法院也是要拿出證據來的

借出單?銷貨單? 貨運簽收單? 雙方往來郵件通知??

如果都沒有相關資料簽收憑證 代表貴公司流程不夠嚴謹 該修正亡羊補牢吧

離職有很多種 (員工自己離職 公司搞走人 )

而且產品試用 應該找該公司負責!

離職員工確實態度也不太負責了~

但是有往來的mail嗎?

找該公司吧!找該公司吧!找該公司吧!
提供往來的e-mail吧
但這家公司也太。。。怎樣都是公司出來的
只能把信寄給公司,或是公司法務請對方出面解決吧。。。
先找出相關對方領走東西的憑證(出貨單、借出單、貨運託運單、往來mail...等相關可以證明把貨轉去給對方的任何憑證)不然後續縱使要走法律途徑也是缺少證據,很難有下一步的動作。
再者,避免這類問題的再度發生你們公司也應該對出貨或借出的制度做改善跟調整。
其實這是部門主管的事
費用不高有零用金支付
老大自有辦法不用緊張
除非你是當事人
請盡快歸還
一旦走法律途徑
你的良民證上會有記錄
以後要出國讀書丶工作、移民
都會增加難度
慎思

kenhugh wrote:
應該還是看出貨過程中...(恕刪)




努力學會勇敢 wrote:
離職有很多種 (員...(恕刪)





簽收憑證就是郵局掛號證明
往來郵件也有,當初是以郵件報價方式口頭出貨,出貨後又改口說先試用
郵件內容清清楚楚的

商品確認有簽收,員工離職後其他在職同事也幫忙找,不過就是找不到
分公司發現問題棘手後,又把問題丟給總公司
總公司就開口說那是離職員工個人行為,劈哩啪啦之後就是.....不回應不處理了

唉....
Mini543 wrote:
先找出相關對方領走...(恕刪)



"避免這類問題的再度發生你們公司也應該對出貨或借出的制度做改善跟調整。"

我們受一次教訓,一定會好好檢討的
感覺離職員工好可憐,反正都離職了,責任就往他身上推!!
8000接班人→3子父
員工是代表公司
不是他們說個人行為就可以沒事的
真的走法院的話
也是對方公司要賠錢

至於他們要怎麼跟前員工喬
那就是他們的事了

n3fu35 wrote:
簽收憑證就是郵局掛...(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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