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二個月薪水可能會拿不到!!!

---有點冗長---

我們身為勞工,都知道國家給孕婦很多的福利
尤其在生育率這麼低的當下,我們辛勤工作養兒育女,開銷非常龐大
獲得這些支援和補助是非常需要的!

政府體恤老百姓,其中一樣就是孕婦可於生產時請兩個月(56天)的育嬰假
而公司是必須支付這兩個月的全薪給勞工的
實際情況是
我跟我老婆是7年級生
我老婆在餐飲服務業工作,已經達到育嬰假的標準(在職半年以上)
先前身體狀況不穩定請假兩個多月,目前懷孕四個多月,正準備回公司上班
預產期是明年的三月底
目前我們規劃是做到二月底,然後請產假準備待產
照理來說,他應該到時候會拿到這56天的薪水...

可是,我想請問社會上實際的情況
一般餐飲服務業的勞工朋友們,真得能像一些較有規模體制健全的公司行號,拿到育嬰假的薪水嗎?(我個人非常質疑)
這是一家小店,正職兼職的員工不超過10人,公司營運吃緊,曾放過無薪假
每個月都快要見底,有時甚至入不敷出還要貸款來支付薪資和營運開銷
我非常擔心,到時候我們拿不到育嬰假的薪水

因為我老婆懷孕,我們才認真得去了解勞健保制度
前陣子發現公司沒有保全薪級距的勞健保(希望每一位勞工朋友都要知道這件事情,你薪水實領多少,就該有那個級距的勞健保,而不是底薪),只用底薪來報,這一差也差了四千多元,長久下來是很可觀的
我們為公司著想,並沒有去檢舉,還為此跟公司私下談,要求公司只調整我老婆的部分(因為其他員工一定也沒有保全額)
我想表達的是,我們身為公司一員很能共體時艱,道義上已經做足了

因為這對我們這種中低收入戶來說真的差很多
有生過小孩或是現在正養兒育女的朋友一定知道開銷之大,壓力之大
我跟我老婆一個月加起來薪水不到6萬
我們確實很需要這筆錢
卻又不想要到時候(極有可能)拿不到這筆錢
而要走上檢舉公司,撕破臉的地步,畢竟出社會也快10年,人和為貴阿...
可是我還是認為我們該享有的福利,應該要據理力爭
不能當個傻子,就這樣過去了!

抱歉講了這麼多,謝謝耐心地看完
我跟我老婆以前都待過比較大的公司,福利也都很健全(像是三節獎金、年終獎金等)
只是萬萬沒想到走到人生這個階段,想朝夢想前進,正在學習的同時,小孩也快有了
而公司的狀況不是非常好

想請問有經驗的朋友,雖然說事情還沒發生
但若真得如我預料,公司不付育嬰假的薪水
遇到這樣的情況,下一步該怎麼做比較好呢(我們甚至不奢求有年終獎金了)?
2015-10-22 14:0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薪水
williamarb wrote:
---有點冗長---...(恕刪)


按照樓主描述的56天有薪假 , 正確名稱叫"產假"

依《勞基法》,女性勞工生產可請五十六天產假,工資照給,但現行法令未明訂計算方式,實務上都由勞資雙方約定金額,或依勞工產前一個月的薪資除以三十天,算出每日平均薪資,再乘以產假天數。
勞動部昨解釋,未來上述算法如低於平均工資所算出金額,需以平均工資為計算標準。平均工資是以勞工產前六個月總薪資,除以總天數所算出。


育嬰假是一次半年跟勞保局申請

只要是在職身份,雇主不得拒絕56天有薪產假 , 最常見的方法是用有形或無形的方法逼迫員工離職。
如果雇主真不付 , 也只能找勞保局申訴了。
勞保生育給付
http://www.bli.gov.tw/sub.aspx?a=fcqNNB3OEQY%3d

重點是有沒有投保<勞保>...
這是產假不是育嬰假~~~~
如果拿不到,請直接跟勞工局申訴...
依法雇主可罰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是的我打錯,是"產假",跟"育嬰留職停薪"是不一樣的
謝謝指正
56天是產假<---這是雇主要給給薪假...

勞保部分:
生育給付前六個月平均<----老婆的 投保薪資 X 二個月 (103年5月起兩個月)
現在底薪: 20008 X 2 = 40016(假設)
只要有勞保這方面是沒問題的...只能看投保薪資

內政部:
夫妻雙方一方無工作可到市鎮鄉公所申請2500元

中低收入戶部份:
小孩18歲之前都是免繳的.....

其餘的就看你所在的地區有何優惠的生育方案......



直接去勞工局申訴吧, 這問題很簡單處理,

如果雇主因此解雇你太太, 還可以加告他們一條歧視孕婦!!

只是一家小餐飲店, 應該不需要怕撕破臉吧~~

Dear 其實您已經很不錯囉! 知道自己的權益

無奈大多勞工對勞動法令、勞工保險等瞭解有限,常常權益損失都不自知

然後跟公司好好講也是對的,若走上檢舉、調解等程序...代表也不太想做下去才敢 (或是匿名檢舉)

就看公司願不願意改了,勞保投保級距本應半年調整一次..

然後,勞工生產是可以領兩筆的

一筆是勞基法規定的產假工資照給,103年10月7日勞動條2字第1030131931號令核示,工資採最近一個月工資除30再乘56天
且不可低於平均工資

還有一筆是勞工保險的生育給付,按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當月 (退保後生產者為退保當月)起,前6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生育給付60日。

且不得抵充雇主的產假工資

等小孩出來後,若要育嬰留職停薪...可再申請就業保險的育嬰留停津貼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