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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明師高徒」變調 學徒控權益受損

勞動部「明師高徒計畫」變調,民團台灣青年勞動九五聯盟接到學徒Apple(化名)申訴表示,今年5月初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申請由台中市工業總會承辦的「明師高徒計畫」,但在計畫期間卻出現承辦專員偽造訓練時數、師傅未依約定要求學徒提前時間上工的情況,Apple在訓練期間甚至遭金工蔡師傅單方面以通訊軟體告知解雇。聯盟與當事人13日召開記者會,呼籲勞動部應全面檢討明師高徒計畫,讓學徒回歸勞基法保障,並追究台中市工業總會疏失與偽造文書問題。

據了解,勞動部在2013年推出的「明師高徒」計畫邁入第3年,該計畫本是希望給非在學未就業青年提供彈性與個別的學徒制訓練,將10人以下事業單位或自營作業者師徒訓練學習制度化,由師徒間自主一定訓練內容,訓練期間,時數每月至少100小時以上,並雙週填寫訓練日誌,師傅指導每名徒弟每月補助5000元,徒弟每月補助10000元。

申訴學徒Apple現身表示,契約規定師徒計畫從從5月20開始,蔡師傅卻要求Apple提前15天上工,每天從中午12點工作到晚上10點,中間只休息半小時,與計畫約定工作時數不符。

Apple表示,在5月5日到9月26日訓練期間僅月休4天,她還出示Line通訊記錄指出休假時間常是師傅單方面臨時告知,Apple委屈地哭說「我不知道還要再工作多久才能休息一下」。據了解,該計畫補助的1萬元必須等到第一季3個月結束後,才能進行補助款核銷,Apple在訓練期間還陷入生活困境。

令Apple更錯愕的是,原先契約訓練時程是自2015年5月20日到2016年5月19日,蔡師傅卻在9月28日颱風期間,單方面以通訊軟體Line告知她訓練計畫提前在9月26日結束,但在訓練期間,蔡姓師傅並未向Apple或在訓練日誌上告知她的工作表現有何問題。

Apple表示,蔡師傅單方面告知終止訓練,中工總會陳姓專員並未負起協調責任,甚至以「不協助核銷補助款」為由,要求Apple簽下終止契約同意書。九五聯盟理事胡孟瑀表示,明師高徒方案中其實未排除師徒雙方建立勞雇關係,主張應該讓雙方關係回到勞基法,學徒的權益才能受到保障,否則如同Apple的案例將一再發生,也無法可罰。

聯盟還出示Apple參與該計畫的簽退表,顯示中工總會陳姓專員竄改Apple的訓練時數,有偽造文書之疑,聯盟認為主管機關應深究台中市工業總會的相關責任。

聯盟進一步指出,明師高徒並未說明該方案根據哪一個母法,使得師徒權利義務關係都讓師徒雙方界定,Apple的遭遇並非個案;學徒既非職業訓練法中的養成訓練,也不是勞動基準法所保障的「技術生」,學徒勞動權益難受到保障,勞動部應全面對明師高徒計畫進行檢討。

聯盟表示,13日下午將會到勞動部遞陳情信,要求勞動部正視明師高徒計畫出現的問題。

來源:http://newtalk.tw/news/view/2015-10-13/6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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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有些人會說以前是如何的無怨無悔師徒制
現在,好像很難這樣了吼?

教會徒弟,餓死師傅
真的是這樣嗎??
2015-10-14 1:18 發佈
一流帥俠道 wrote:
勞動部「明師高徒計畫...(恕刪)

台灣缺的是機會不是傳承
就是這些產業找不到"廉價工"
變相利用這種新機構所致

需要員工就自己培養,很多都不願意自己培養
政府都把計畫發包委外,給外面的人做

做的哩哩辣辣也很正常

公務員把自己當長官,平常不太管的

大概也是看到新聞才知道出包了,哈哈
現在是徒弟還沒學會就餓死操死了
一流帥俠道 wrote:
勞動部「明師高徒計...(恕刪)
單一個案,單一處理方式
不能一顆屎,翻掉一鍋粥

juscogens wrote:
其實這種觀念是錯的...(恕刪)


支持Google 給員工20趴創新的時間,有時候做pet project 真的會比正式的project 認真!
//其實這種觀念是錯的

等你當老闆,再來討論這個議題

還不會爬,就想飛

從徒弟開始學,當你當師傅後,再來討論怎麼帶徒弟

hl_hl wrote:
支持Google 給員工20趴創新的時間....(恕刪)


台灣也會要求20%創新的,不過main project不是80%,還是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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