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從事作業員的工作雙週休月薪制底薪19000 交通伙食全勤津貼加一加每個月25000但是上個月排定休假當天被要求加班這個月拿到薪資表上面有一格 加班費*1.33 8H 738元738試著上網找了資料但是怎麼算都算不出來請問公司會計到底是怎麼計算出 8小時738元的P.S目前處在試用期 難道是試用期的關係
kkeny5428 wrote:例休加班是*2吧 有另外補休? ...(恕刪) 你以為台灣的老闆都吃素的啊...正常的公司,例假日(週六,週日)加班都只有一倍,甚至連1.33都沒有照牠們的解釋,例假日為兩倍薪沒錯,但例假日已經有給錢了,所以再給你一倍就是兩倍,除非佛心來的公司,例假日加班都是一倍,並且無補休.
我上個月剛去勞工局問回來因為我也遇到新資算法問題發現公司的確少給很多,跟老闆說 老闆直接跟我說我們沒照勞基法啦我遞辭呈後 傳簡訊跟老闆講說補進來可能我之前一直提勞基法 怕我去勞工局 所以這個月有補進來了以下是勞工局教我算的算法 我算出來少給我多少了單以加班費的部分的話勞基法:加班費計算公式 ,記住每天獨立算!!!前1~2小時=1.33倍 : 底薪÷30=(一天基本工資) ÷8(一天基本工時)X1.33=?(1小時加班費)後3~4小時=1.66倍 : 底薪÷30=(一天基本工資) ÷8(一天基本工時)X1.66=?(1小時加班費)一天加班超過4小時違法,每天工作時數基本工時+加班不能超過12小時以我之前加班費舉例的話 前1~2小時: 20008÷30=666.9÷8X1.33=110.8後3~4小時 :20008÷30=666.9÷8X1.66=138.3算出每天的加班費後再把這個月有加班的天數加起來 就是你這個月的總加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