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目前在某百貨專櫃上班
是進住櫃廠商的員工
想詢問的事情是這樣的
Q1
我們公司的加班費計算我有疑問
公司主管是這樣跟我說的
每月超過196hr的 第197 hr開始
每hr加班費110!?
想請問這樣算法合理合法嗎?
跟我所認知是當日超時 ,當日計算加班費
且也會x1.33之類的, 對於110加班費
深感疑問,因為有詢問過主管了...但無
聲卡一張 因此上來po文詢問。
Q2
認知上我是應徵做月薪的,但主管跟我說當月沒做滿196hr, 當月以時薪制計算...
這樣合理合法嗎?
Q3
上個月在上班時,因有颱風百貨公司提早2hr打洋, 但那2hr我不計算薪水,正常合理嘛?
9/29颱風工作所再縣市及居住地縣市宣佈放假,去上班,颱風天出勤沒有加給和津貼嗎?
ps:因詢問主管沒答案...想再此確認暸解後,再向公司內勤主管會計做詢問,希望向懂這方面的人求解...謝謝。再去
dkny33421 wrote:
本人目前在某百貨專...(恕刪)
Q1 的計算方式有誤!
196這數字一定有問題!
但是即便是勞工局也要有你的出情紀錄還有薪資清冊跟薪資結構才能知道有沒有違法!
所以沒有上述的3樣東西,我不敢扣貴公司違法的帽子
Q2 薪資由勞資雙方議定! 如果你同意是可以的! 如果你不同意,請貴公司以月薪方式計算,但是不見得對你比較有利!
還是要看你的薪資結構才能知道!
Q3 颱風天的問題,還是一句話!
人事行政局發布的公告是給公務人員看得! 你的老闆是企業不是政府!
《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
七、勞工因前點所定之情形無法出勤工作,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但應雇主之要求而出勤,雇主除當日工資照給外,"宜"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
"宜 " : 只是建議 ! 不給不會整樣!
勞工局能保證你的薪資計算合法!但是不能保證你的工作!
dkny33421 wrote:
本人目前在某百貨專...(恕刪)
難怪現在的上班族都被稱為草莓族!
只是區區颱風天,就想要休假
要你們正常出勤上班,就想著要幾倍幾倍的薪資??
有沒有搞錯啊!
公司請你來是做事的!不是來精算自己應該要領多少錢的!
現在的年輕人真的是都沒有一點那種,寧可不領任何薪水,都要上班學習到東西的觀念!
dkny33421 wrote:
Q1
我們公司的加班費計算我有疑問
公司主管是這樣跟我說的
每月超過196hr的 第197 hr開始
每hr加班費110!?
這像是責任制的算法耶,責任制的工時由雙方約定,超過約定的正常工時才算加班費
但櫃姐工作並非勞基法84-1所定的責任制工作吧
dkny33421 wrote:
Q2
認知上我是應徵做月薪的,但主管跟我說當月沒做滿196hr, 當月以時薪制計算...
這樣合理合法嗎?
敘薪方式應該在勞動契約中明定,這種還可以變的,當然不符規定
勞基法施行細則§7
勞動契約應依本法有關規定約定左列事項:
...
三、工資之議定、調整、計算、結算及給付之日期與方法有關事項。
...
dkny33421 wrote:
上個月在上班時,因有颱風百貨公司提早2hr打洋, 但那2hr我不計算薪水,正常合理嘛?
9/29颱風工作所再縣市及居住地縣市宣佈放假,去上班,颱風天出勤沒有加給和津貼嗎?
ps:因詢問主管沒答案...想再此確認暸解後,再向公司內勤主管會計做詢問,希望向懂這方面的人求解...謝謝。再去
颱風天放假其實是針對政府機關及公私立學校
對企業並無強制約束力,最近這話題還蠻熱門的
但目前規定是,以一般出勤日遇到颱風,公司有放假,因勞工無提供勞務,公司相對可不發給工資,是不違法的
我朋友的公司,颱風假是不給薪的喔,但不可扣全勤
但如果出勤日遇颱風假仍出勤,政府說鼓勵工資"宜"加倍發給...但公司也可以不加倍
而若是非出勤日要在颱風假上班,情況就又不一樣了..
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
七、勞工因前點所定之情形無法出勤工作,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但應雇主
之要求而出勤,雇主除當日工資照給外,宜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
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