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在上星期的中秋年假的星期六,我們被通知要加班,但因爲台灣員工不夠所以要帶著外勞分類物品,重點加班費沒有照著勞基法走,而分類的物品有對應的籠子要放,物品A放籠子A而物品B放籠子B,而2個籠子的距離大約有50公分,所以籠子A前面有物品,我看到就理所當然的把物品放進去,這下上司看到就一臉很兇的說我又還沒看幹嘛放進去,這下子我就不爽了,我做對的事幹嘛兇我?我當下回說手腳怎麼那麽慢?
上司當場呆了3秒,回說不然你來驗,我回說不用這麽兇,他就叫我不要做,當時還有別的部門的經理以及賣我公司產品的高層,事後我有跟他道歉說我不應該在那麽多人面前講這些話,他說不是這個原因,這是我個性問題也扯到我跟我女朋友的交往情形,還說一個會道歉的人跟一個不道歉的人下場都一樣,道歉不能濫用,心想我是尊重你才跟你道歉,後來上班也沒好臉色看,其實他還滿照顧我的,但他對元老尤其親戚都不敢得罪,事情做的比我少,薪水幅度加的比我高,他們會做的我都會做,而現在升主管薪水不變,還要擦前主管的屁股事,只能說家族企業不好做啊,請問各位有遇過我這種情形嗎?
你們怎麼處理,離領年終還有4個月,題外話,本公司吃聚餐尾牙本單位還要留下來掃地喔,其他單位放假吃好料,本單位還要正常上班,上完還要出來放酒放飲料,真圈圈叉叉,就算不吃,留到早上給你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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