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始感到錯愕 平常人也挺好的 也沒聽到他犯甚麼過錯
結果從別人口中得知 他是被他們的組長給搞走的

組長在他們上班的時候會偷看監視器(我有看過那個組長在看監視螢幕 監看自已的組員上班情形

針對他上班滑手機和使用公司電腦上網做檢舉 其他人包括組長自已上班也滑手機 只因為他不是組長喜歡的那群人之一 其他組長的小妹上班玩手機都沒事情
還把不好上的班幾乎都給他上 輕鬆的班給他們自已那群人 他有去反映過
給他的回應是大家都這樣上沒問題 怎麼就你有問題 (廢話你們都上輕鬆的爛的給他)

還有上次颱風休息 他們組長幫他送減班的單子 結果沒跟當事人說 公司的單子有規定超過三天沒去簽名 就會被記缺點 理由是你自已沒有上去注意簽名 大家都簽了 就剩你沒簽
組長還在老闆耳邊傳風聲 說他很難搞 不聽從他的指示 好讓他約期到不續簽
WTF 這是一個甚麼世界啊 要你死還不得不死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