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前輩

小弟之前在前公司(A公司)工作了7年後,上個月離開了想轉換新的跑道試試看...
這個月也如期了找到新公司(B公司),但進來了約一個星期左右,發現工作內容跟之前談的有些落差,個人覺得並不適合我,所以有想要再重新找過,那問題就來了

1.重新再找的話 我並不想將B公司這份經歷寫在履歷裡面(畢竟時間不長,不想讓別人感覺穩定性很差...),那如果重新找到適合的公司,如果新公司希望我提供項離職證明或健保轉出證明的話,我是直接提供A公司的這份就可以了嗎?

2.如果如上述所說的 我提供A公司離職相關資料,但新公司有沒有可能再加保勞健保時,會得知B公司的這段經歷?

不好意思! 問題有點多,不知有沒有前輩可以替我解惑,感謝~
2015-09-09 12:3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前輩

samxer wrote:
畢竟時間不長,不想讓別人感覺穩定性很差......(恕刪)


還好吧,誠實是最好的方法. 不適合的工作很多,沒甚麼好隱瞞的
第一,一般而言,公司無法得知員工過去的勞健保加保紀錄,HR只能幫你加、退保,查詢也是你在新公司的年資而已

所以即使你提供A公司的離職證明也沒關係

第二,若你所在的產業圈很小,或是新公司有要求你提供過去任職的單位電話要做調查,那還是別刻意隱瞞

其實,只要新公司沒特地問,你也可以不用特地告知,若有問也最好誠實說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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