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
想請教有沒有人可以分享經驗如何處理因為懷孕被調動職務還有減薪的狀況呢?
法規面我已經查過有相對應的保障
ex:
勞動基準法第51條:女工在妊娠期間,如有較為輕易之工作,得申請改調,雇主不得拒絕,並不得減少其工資。
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地3項及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10條有具體規範哪些項目的獎金才可以由雇主去調整不算在工資裡面。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1條地2項:
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或團體協約,不得規定或事先約定受僱者有結婚、懷孕、分娩或育兒之情事時,應行離職或留職停薪;亦不得以其為解僱之理由。
但實際要和雇主面對面還有如果談不攏後續要怎麼找管道協助的部分有沒有大大可以分享 萬分感激!!
老婆是安親班老師
七月份我們確定有寶寶了很開心
老婆也覺得安親班小小間老闆老闆娘應該不會介意員工懷孕 老闆娘去年才剛生完..
所以安親班的夥伴也都知道了
結果忽然被告知說要調動職務
從教學部分轉為行政老師
甚至直接跟我老婆說 你不是一直喊累 行政櫃台比較輕鬆
but 薪水扣3000
原本就只有20幾k的薪水再扣掉3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