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部門已經被宣佈將要併入關係企業但原本的公司還存在想請問大大如果公司說年假照算 年資問號只是勞健保有轉出轉入記錄話說我年資已經有6年到時候拿離職單拿來要簽嗎或是有可能轉任同意書問了一位廠商 他說他當初也是類似公司就給他年資結清 有給遣散費再歸零的進去新公司因關係企業主管也不太喜歡我誰喜歡一個前朝的人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話說我自己也沒有很想過去再請大大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