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飲料店
一個月 月休5天 每天做9小時 薪水33K~36K(看營業額是否達到)
這樣要繼續待嗎?
小弟今年25 已退伍
有勞健保嗎?
是連鎖還是私人的?
私人的話 休假5天 可能隨時變成2天!
營業額如果沒達到 會有 惡意扣薪的可能性!
9小時可能會有加班!
(如果老闆人很好) 上班自由 薪水照給 勞健保有 月休5日 那可真是 可遇不可求的 工作^^
如果是連鎖的話 (一定都會有一些奇怪規定)
理所當然也會有些 奇怪的事情!
例如 休假還要被 叫來上班 幫忙!
薪水3萬3~3萬6 可能扣一扣(惡意扣薪)
變成1萬~2萬多 還有很多自己的福利被剝削!
(這是 我的客戶 在飲料店做員工的經驗)
希望可以幫到你^^
重要的事 自己該有的福利要有 老闆/老闆娘 對自己的員工 好與不好!
沒勞健保
薪水(惡意扣薪)
休假還要被叫來上班!
工作量 加班 已經超自身 的人力成本
如果發覺到 不要懷疑 趕快逃走 不要做
如果是相反 那就做!
現在的老闆/老闆娘 都會說 你好好做(我們不會虧待你的)
意思就是(你要幫他 賺到錢) 不擇手段^^
希望你參考 加油^^~
codybank2 wrote:
25天一天9小時
這不是已經違反勞基法超時
而且加班費應該算錯
雇主可以被罰2~30萬
違反哪一條法令?
還是法令隨你解釋?
一、餐飲業符合勞基法第三十條之一,4周彈性工時。
雇主可以採4周變形工時,每日工作9小時,這9小時都稱為正常工時,超過9小時或超過2周84的部分才須付加班費!
二、月休5天,以一個月30計算! 4周變形的28天加上2天的正常工時,一個月工時184小時 加上合法加班時數46小時=230小時!
該店一個月 25天X9小時 = 225小時!
工時絕對合法!
三、勞基法之加班費,真是超級複雜! 即便是勞工局也需要以出勤紀錄及薪資清冊,實質認定後才能知道有無違違反法令,您太厲害了!不用看到這些資料可以直接認定對方違法! 勞工局都沒你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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