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性工時疑問

大家好,有個問題想要請教各位版友

我的工作是月薪制電話客服(到職不到一個月),班別是輪班.排班制(含例假日)

最近老闆來跟我討論關於上班時間,他先是希望我固定上12:00~21:00這時段

而服務業的關係假日比較忙

又詢問我,如果平日不忙的時候提早下班(例:本來要上8小,但只上6小就下班)
假日再把少上的2小補回來,也就是8+2=10小時!
如果突發狀況突然很忙,老闆也是要你先多上幾小時,隔天或改天再少上幾小時能否接受,
總上班時數是不變的.只是挪來挪去

這樣是老闆想省加班費嗎!?目前適應良好,相關業務也都上手
但試用期還有兩個多月
如果想拒絕這樣的模式,該怎麼跟老闆說會比較好
謝謝
2015-07-10 19:4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彈性工 疑問
正解:老闆不想付加班費,不忙的時候叫你提早下班,忙的時候要你加班,你要自己記錄時數,不然公司有可能會故意算錯。

イタチ wrote:
大家好,有個問題想...(恕刪)


變形工時需要特定行業,有2周、4周、8周變形工時
依勞基法第三十條 規定辦理!

如果你的上班型態是在到職前說明(勞動契約)和到職後不同,你可以主張跟當初說的不同!
不願意接受!但是你在試用期,試用期滿雇主可以不讓你轉成正式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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