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我前一份工作的通勤時間足足要一小時。我通常可選ubike或是走路到捷運站搭車,捷運要在台北火車站轉車一次,一般我都7點40~50分出門, 到士林捷運站時大概8:20~30分,然後下車後我要再走個20分鐘的路才能到的了公司,途中基本上不能買早餐,就算要買也只能買現成的,買一般現做的鐵定會遲到。
這樣的通勤通了將近三個月,我其實覺得還好,因為我知道時間長,什麼都不做反而難熬,所以我每天趁坐捷運時聽英文單字,走路時也聽一路聽到公司。剛開始時因為還沒適應,所以有遲到一、二次,有次有小遲到時在電梯裡遇到老闆的女兒,我其實不認識他,但他知道我,在電梯裡他可能覺得已過9點我怎麼還在這,問我住哪?他知道後一直嘀咕"你怎麼住南港"你怎麼會住南港"還問我通勤時間,他覺得很遠。
從第二個月開始我變成我們部門裡前三名早到的,離開之後之後,我開始找工作,有份工作也是在士林,當天也準時到公司面試,通勤時間跟上面時間差不多,比上面多坐一站,但下車後可少走十分的路,公司離捷運站較近。開頭先寒喧問我怎麼來的,問通勤時間,我很輕鬆說"坐捷運,才一個小時而且",他們二個異口同聲並搭配驚訝的表情說"一個小時?叫才哦"我說這樣的時間我還能接受。
連二次讓我不禁懷疑,原來你們的公司不配我花1個小時的車程去上班哦

這又讓我想到我幾年前去面試的一份工作,他們同一時間邀約二個求職者,當時我的對手是一個應屆畢業生,而我已經工作二、三年了,而且又是相關的工作領域。先輪流一個一個進去,聊聊求職者本身的事,對於工作內容,薪水先不提。二個看完後,先刷掉一個,可以先走了,剩下的那個其實就是錄取的那個,進去再談工作內容和薪水。而我就是被刷掉的那一個,好吧,刷掉就刷掉也沒關系,找工作本就是這樣,沒我的份我也不強求。大約幾天後,對方透過派遣公司來電,問我還有沒有去那間公司上班的意願。我問說"不是已經錄取那個新鮮人了嗎?"對方說:"新鮮人所唸科系和應徵的工作沒有相關,回去後家人不同意他去就職",又說會選他是因為"他家離公司近",我想,我家也不遠呀,我做一趙公車就到,車程約30分鐘。
一個小時通勤時間真的這麼不能被接受嗎?如果有一份好的工作有發展的機會,花一個小時通勤,不為過吧!
這樣的車程大家能接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