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有人去警察局報案,說我詐欺,我昨天才發現帳戶被凍結,我才發現是之前跟我一起做網路賺錢的網友報的案,當下我聯絡到他馬上退款給他,而他也答應我要去撤案,可是他之前並沒有跟我要求退款就前去報案!而且我也讓他加入會員了,現在他跟我說他聯絡到那位承辦員警了,他說承辦員警說我已經沒事了,但想想,都已經帳戶被凍結了怎麼可能用說說的就沒事了?應該已經走上程序了吧!而且詐欺又是公訴!怎麼可能輕易撤案!想請問我該怎麼做!
可是....以下為律師的回覆:因為是公訴罪,所以警察還是會將案件送至地檢署,所以你要請你朋友到時候去開庭時向檢察官表示是誤會一場且雙方已經和解,檢察官應該會作不起訴處分,到時候你的帳戶才有可能解凍。布洛克萊斯納 wrote:前幾天有人去警察局...(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