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無情火掉...剛好一個月這段期間一直跟前公司商討非自願離職的證明公司回應1.公司願意補償你一個月的損失2.請回來公司簽自願離職(公司要提報社會科)你會簽嗎?備註1.目前公司的薪資條件接近我領補助的金額2.新公司剛到職4天,投保未滿14天3.不上班26K,上班26K
http://imlabor.pixnet.net/blog/post/38797409-%E9%81%87%E5%88%B0%E4%BA%86%E9%9D%9E%E8%87%AA%E9%A1%98%E9%9B%A2%E8%81%B7%E8%A9%B2%E6%80%8E%E9%BA%BC%E8%BE%A6%E5%91%A2%EF%BC%9F這邊有蠻多資料可以參考看看呦...先把法規釐清再去談,會比較有勝算。加油
不簽找勞工局前公司不給也沒差,勞工局會處理現在有工作的話我會去問勞工局,是否可領"提早就業津貼"小的領過已經要去新公司了,跟主管說這段期間我願意打雜、叫我搬貨都可以結果主管不祝福,叫我直接走人當然也是不願意開"非自願離職單"失業津貼可領6個月,6成勞保投保金額但勞工局鼓勵勞工提早就業,可直接領"未領到的一半"小的月底失業,下月中就業津貼領了6萬樓主不必對不良顧主太客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