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作早上11點到3點,晚上5點到9點,有時客人多時幾乎都是超時工作。
例如中午3點可以會延到4點才休息,晚上9點可延到10點半才下班,沒有加班費,不只做外場、內場也要做。
然後我一個月下來薪水總共拿到2萬,就剛好就是2萬。
月休4天
請問這樣的薪水是正常的嗎?
林楓靈 wrote:
我的工作早上11點...(恕刪)
太少了
地點?
公司大小?
以台北市為例
4萬上下
如果營運不善的小店 月營業額破不了20萬就2萬8上下.....這樣要看老闆
有些老闆只請一個正職員工 會給員工入股
https://ace0156.pixnet.net
瞳顏無忌 wrote:
若食材成本低、餐廳...(恕刪)
....各職類每月薪資,前五大分別是航空機師(每月薪資17萬128元)、精算師、高階主管(總經理及執行長)、醫師、職業運動員;薪資最低的前五名則是教務人員(指補習班輔導員)、加油站服務員、餐飲服務員、餐食服務櫃台工作人員、飲料調配及調酒員,因為大都是部分工時人員,薪資只有1.9萬及2萬元間。
http://udn.com/news/story/7238/933038-%E5%A4%A7%E5%AD%B8%E7%95%A2%E6%A5%AD%E7%94%9F-%E8%B5%B7%E8%96%AA%E9%87%8D%E8%BF%942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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