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餐飲合夥的問題,董事長可領薪嗎

小弟幫朋友A代問

老闆甲本來獨資,他在南部有一間餐廳,上去台北開分店,友人A在這裡當店長。後來老闆多方考量,找了他的朋友乙入股一半,(乙本身南北部也有自己的餐飲事業,是老闆甲的十倍以上),店裡的事務依然是老闆甲在處理(沒領薪水,因為老闆甲在南部,他只是偶爾會通訊聯絡處理店務事宜,他也不計較),老闆乙負責收分紅,幾年過去了,也沒什麼問題。
最近店裡缺人老闆甲都請不到人,要請老闆乙幫忙徵人或調人,他都說沒人或不處理(推託)。這時候友人A想說,都是老闆甲在處理店務像董事長,乙的身份比較像是股東,老闆甲他有立場跟乙要求領薪嗎?比如賺20萬,本來是10萬10萬,可以要求領五萬薪水,變成(20萬-5萬)/2各分7.5萬嗎?因為友人A覺得老闆乙都沒在做事,對甲不太公平。他們只有簽合約說一人一半而已,其他的都沒說。謝謝
2015-06-01 1:14 發佈

許尼爾 wrote:
小弟幫朋友A代問老...(恕刪)


友人A只是店長,股東們怎麼分錢干他什麼事??

許尼爾 wrote:
小弟幫朋友A代問老...(恕刪)

股東們不合自然會拆夥,輪也輪不到領薪水的多嘴。
我砲故我在
原則上這應該是他們自己的問題很難評判阿
甲有立場要求嗎
或者一般的合夥內容,可以這樣要求嗎


膠原奶茶 wrote:原則上這應該是他們自己的問題很難評判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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