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常聽到就是
我"以為"&"想說"&"覺得"怎樣怎樣,然後就把事情帶過了
我很想對這些人說
明明很多事情是可以去詢問及確認到答案的事情
為什麼你們都不做呢?總要等出事了再來"我以為"呢?
討人厭的是出事了再來"以為"也只會讓人覺得你辦事不力,沒有能力,做事不認真,犯錯找藉口
麻煩做事認真不要再找藉口了!!
舉例:
上司a請b馬上和各單位聯絡
請各單位今天交出產品需求
結果b交出了產品需求
確沒和各單位聯絡
b說了一個理由:因為一個月前有發過類似的email了,我以為大家都知道
所以一個月前和一個月後..都不會有新的需求了?
上司a明明就說要再聯絡.限時今天完成..b確覺得不需要?
這是什麼思考邏輯?
hchou38 wrote:
不只要通知,還要畫押,
不然常常有翻臉比翻書還快的情況..(恕刪)
Lisa_Hsu wrote:
基本上我寫Mail都是留證據而非通知,真正要通知的人,還是會打電話提醒一下.(恕刪)
覺得這就是台灣公司很失敗的原因
一直以來書信往來或是電話聯絡應該是當做通知的橋梁
而不是當作證據在抓人犯錯的工具..
如果一個人有責任心,不需要有這些東西也能把事做好
台灣的教育環境及工作體制把人變的責任心極低.
只需要依足規定做即可,其工作成果永遠達不到要求之上,還自以為很棒棒
完全沒有任何可變通的能力及想法.
失敗.
我在公司是專案經理的助理,我們同樣的助理有三位,年紀都差不多,各自負責不同的專案經理。
我們的工作是跟人不跟案,這個原則很重要,先說明清楚。
且因為跟人不跟案,所以三位助理對於所有在進行的案都會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不會完全空白一片。
我是助理A,負責經理a;另一位助理B,負責經理b。
今天經理a請長假,由經理b代班進行專案。結果居然還是我支援經理b繼續作專案,專案有需要助理的地方,是由助理B跑來叫我去作事,她自己是不作的。有些專案進度需要提醒經理b的,也是由我來作,助理B大剌剌的置身事外。
可以這麼不要臉的推卸責任,也是少見了。了不起,躲事第一名。
和年紀不見得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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