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公司規定、面議這種好處是增加面試機會,面試之後再看狀況,但是就可能碰到要求一大堆,薪資開 22K 的企業。
但是直接寫出希望的待遇,不管寫太低、寫太高,都可能讓企業不敢找你。
我們看到開 22K、23K 的其實都不大敢找,真的實力是有問題嗎?還是只是為了先有一份工作?
但是看到大學剛畢業,條件不是很優秀卻開出希望待遇 40K,我們也不會找來面試。
其實希望待遇都會有最低和最高。如果一定要寫,建議可以把可接受的寫在最低的範圍,依自身的條件,預期第一年會希望可以拿到的薪水列在最高。
例如大學剛畢業,希望待遇 28K ~ 35K,表示你認為你的實力在業界應該可拿到 35K,但是如果福利好一點,工作條件好,第一年如果可以拿到 28K 也可以做。但是低於 28K 的工作就不要找我了。
最怕的是看到希望待遇 8萬,問他有什麼特殊的成就或技能嗎,回答說那是希望為薪水能拿到 8 萬,而且外商薪水不是都很高。
能待多久都是問題了,還未來 8 萬哩,而且不是進了外商就每個人都有那麼高的薪水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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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很抱歉,小弟 PO 這篇文章真的只是要提供一個方向,因為很多人問道希望待遇要怎麼寫,所以提出一個參考值。
Min = 最低忍受度
Max = 內心期望
資深、有能力者,建議填寫面議,可以的話把前一個工作的薪資列出來,讓招募企業參考。
有能力就盡量開,但是能力需要佐證或是測試,否則即使是菁英大學畢業的碩士,如果實作經驗都沒有,薪水開 8 萬,或許真的天賦異稟,但是不需要佐證或測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