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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扣津貼扣到低於最低工資是否合理? 我的算法是否正確?

是這樣的,小弟我應徵到一份門市的工作
現在每天上班11小時,每個月休假7天
如果是用我自己心裡的算法是: 11*23*110=27830
這是我認為的最低工資,而且我是用工讀生去計算

而老闆說,因為我們門市其實空閒時間很多,也明定每小時可以休息15分鐘
(當然你真的滑手機被看到一定會被罵)
所以每天實際上班8小時 (我們打卡是11個小時,中間不會像工廠一樣打吃飯卡)
所以最低薪資是: 8*23*110=20240

而事實上我們公司的底薪也的確是20000,不過服委金跟勞健保還要各扣1000,總共2000
另外公司有伙食津貼跟全勤津貼,總共加起來也是幾千塊,每個月可以領高於22k

現在問題來了,老闆上個月宣布,業績沒到要扣全部津貼!!
而且我好死不死因為菜,被丟到最爛的點上班,所以老闆的業績目標我可以說根本沒希望達到
那這樣的話,我每個月大概只能領18000或19000

我想問的是,如果我真的要以打卡時間是11個小時去要求薪水,這樣站得住腳嗎?
的確我們中間閒的時候超級閒,甚至誇張一點主管老闆都不在,大家都會滑手機甚至看youtube
這樣會導致到時候再商議時,我會站不住腳嗎?

請大家幫忙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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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想補充一下
當然啦,還是有很忙的時候,當然啦,沒有加班費
我記得最誇張是10.00下班,12.00離開
而且每個月兩次例行會議(一次3小時)也是沒有加班費
不過公司有提供一些月底結算獎金跟當天現領獎金
一個月下來是可以領到2000~3000
2015-05-13 11:2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工資 算法

seven72213 wrote:
如果我真的要以打卡時間是11個小時去要求薪水,這樣站得住腳嗎?

以法而言站得住腳,
實際上老闆不一定會買帳,除非完全找不到人替補....
seven72213 wrote:
是這樣的,小弟我應徵...(恕刪)


我說白點好了
你的算法是錯的
因為你是月薪制而非時薪制
月薪制只要高於勞基法規定的最低工資就沒有違法的問題
印象中目前最低工資是19k左右吧,有錯請指正,謝

至於你所說的加班費相關,很多門市類的工作都是沒有發加班費的,這是業界常態
你要去告可以,但是告了打官司會耗掉你很多時間,之後不論勝敗訴與否,可以想見的,你這號人物都會被列入業界黑名單

想要賺加班費,那就朝電子業邁進吧
或是一些有制度的公司,如好市多,時間超過系統會自動算加班,沒有人工修改時間的問題

細看樓主的發言歷程,樓主真的不考慮投奔親戚嗎?感覺憑你的態度可能蠻難撐過外頭的無良企業滴…畢竟台企大都是無良多,有良的是有,但缺都被佔住了輪不到你我。參考一下吧

PS.
另你最後所提的10點下班,但卡到12點才收工這件事嘛…其實門市類的工作很多都是這樣玩,服務業大概有近8成
而你先前也提了,自己是最菜的,業績也不怎樣,我想知道這樣的人物究竟是打哪來的勇氣想要上頭幫他加薪?
如果我部門有這號人物要過來要求加薪,但他的績效都是掛底的,依我的個性會直接請他另謀高就
反之,若是top級人物,那倒是可以坐下來慢慢談,小弟不才,手下只有40多個人而已,但目前還真的沒遇過績效爛的人來要加薪的
沒有說要加薪喔
我只是覺得自己時薪算下來比工讀生低
而且領低於兩萬真的很難生活
所以在想這樣是不是有不合理的地方

應該說沒到目標扣全部津貼的事情
剛好是在我進入公司三個月左右老闆才提出的
之前都沒有說過
坦白說目前是正在觀望,如果這個點的來客一直沒有提升
而老闆又不打算撤回這個措施,會想要透過管道要回我應得的部分

一定會有人噴你這個死菜鳥口才差在吵什麼?
我只能說,當我到職並且可以自己顧店之後
這家店的主管立刻就往別家店跑做業績了


tpdrrl wrote:
至於你所說的加班費相關,很多門市類的工作都是沒有發加班費的,這是業界常態
你要去告可以,但是告了打官司會耗掉你很多時間,之後不論勝敗訴與否,可以想見的,你這號人物都會被列入業界黑名單

不用業界黑名單嚇人 公布血汗公司 公司也會變成業界黑名單
打卡11小時 如果去檢舉 老闆就要提出舉證那三小時是什麼回事
服務業不一定是責任制 責任制也不是不用給加班費
業績不到就扣 代表一件事情 全勤也不用理會了 而且業績不到 也不用考慮年終了
https://tinyurl.com/4ah27wpx (短網址為01停權星粉H先生網址) 慎入

saokie wrote:
不用業界黑名單嚇人...(恕刪)


那你有得忙了
電腦銷售業,時間破表沒加班費
百貨業(如新光、大遠百),時間破表沒加班費
量販業(如rt、家福、愛買),時間破表沒加班費
零售業(如全聯、美廉社、-4、全家),時間破表沒加班費
此外還有很多,歡迎你一一一去向勞工局檢舉,讓這些無良公司變成黑名單
且我並沒有說服務業都是責任制沒加班費呀
我不是有舉好市多的例子了嗎

但是哩,事實上,業界這樣玩早就不是一兩天的事,勞工局真的不知道嗎
而廣大的求職者也不知道嗎?我個人是存疑的態度!

如果樓主提出檢舉,該公司若是連鎖企業,除非樓主不想再回鍋這類型的行業
要不凡事還是為自己留點後路會比較好
別說黑名單嚇人,只是先點出樓主未來可能遭遇的困境而已
除非樓主不會應徵大公司,要不大公司都會做身家背景調查的
之前鬧得不愉快,你認為前雇主會幫你說話嗎

自己的權益自己要懂得爭取本人絕對舉雙手贊成
但是哩
樓主自己文中也說了,打卡雖然11小時整,但實際上工的時間可能還不到8小時
加上自己的點又很涼,業績也很差
換作是你當老闆,你認為要給他多少?

好了,不說了,還是請樓主快去投奔親戚吧
外頭的世界真的是好危險好無良滴
tpdrrl wrote:
此外還有很多,歡迎你一一一去向勞工局檢舉,讓這些無良公司變成黑名單

如果在我身上我一定做。

恰好我對遠傳做過類似的動作,面試台灣大有講這個例子,
因為我跟面試的說,如果員工不會爭取自己權益,那員工會幫公司爭取最大利益?
最後當然有來要我去報到的通知。


而為什麼你要我一一去作,為什麼不是你一一去作,
明知道非當事人不便提出證據檢舉,還回這種文章。

等你提供證據,我會試著一一丟丟看,也會署明證據來源你的真實姓名,
放心,我名字也會出現在檢舉資料中。

業界黑名單
tpdrrl wrote:
樓主自己文中也說了,打卡雖然11小時整,但實際上工的時間可能還不到8小時
加上自己的點又很涼,業績也很差
換作是你當老闆,你認為要給他多少?


打卡11小時,就算待命11個小時給付11小時合理薪資這是合理的,
點很涼,這不是員工的錯;點很熱,員工很忙,老闆給付當時談好的薪資不發獎金也應該。
業績很差,依法律辦法規定,不適任開除,期間內仍給付當時談好的薪資。

相信你當老闆也會認為業績不好就可以不用給付當時談好的薪水就可以不合法的給付薪水。
如果你的小孩、你重視的人發生這樣的事情,你就不會這麼說了。

A公司與B顧問公司簽定顧問合約,合約內容B顧問公司必須指派一位顧問到A公司駐點每日8小時,
該顧問每天很閒上班8小時內只有1小時在做他專業的事情,其餘7小時都必須限制在A公司範圍內,
該顧問覺得沒什麼貢獻想離職,B公司的老總跟該顧問說只要你坐在那邊,讓他們看到,
履行合約內容這就是最大的貢獻,就算去交A公司的男(女)友,只要不影響合約內容都沒關係。
上述是真實故事。
請問B顧問公司該給該顧問多少薪水,要打折給還是全額給?
https://tinyurl.com/4ah27wpx (短網址為01停權星粉H先生網址) 慎入
對我來說爭議點有兩個

第一:
像老闆說的,打卡11小時但是公司明文說可以每小時休息15分鐘,加吃飯時間,每天實際上班8小時
不過在上班期間我都不能無故離開店面,這也是事實
然後上班期間會玩手機看YOUTUBE也是事實
請大家不要又噴你自己偷懶到底要怪誰?
換你每天只接2個客人,我就不信你可以每天發呆11個小時

第二:
我後來有去查過最低薪資算法,月薪是總薪水除以30天除以每天上班時數要等於80
如果這樣算,我的薪水應該是: 80*11*30=26400
我記得有說,只要低於這個薪資,不管公司用業績沒到、請假、扣全勤...名目,就是不合法
但是這樣算是正確的嗎?會不會當初進公司簽的那份文件就讓這件事不成立

其實也不是真的存心想鬧翻,是現在領公司18000~19000的薪水真的無法過生活
每天又花費11小時待在公司,心裡也真的會不平衡
雖然要從老闆的角度想,但是老闆開在爛點也不能要員工承擔吧?
我只是領薪水的罷了!!!

seven72213 wrote:
是這樣的,小弟我應...(恕刪)

tpdrrl wrote:
那你有得忙了電腦銷...(恕刪)

不用忙啦,舉的這些大多一年四季都可看到徵人看板掛在門口,有人來就不錯了
黑名單...怕是過沒幾個月人都不知道換幾輪了,誰還記得你是誰...
mariase wrote:
不用忙啦,舉的這些...(恕刪)


有制度的公司是有資料庫的
我們公司就有
最多可容忍三進三出
但前提是之前的離職是沒有可拿來說嘴的
在老鳥想回鍋前
HR會先發文給原單位的部門主管
詢問他的意見
若原主管say no(我先自己承認,若我部門有這號人物想回鍋,我會直接打槍)
嗯…這樣的話這個該員就只能另尋高就了

也許你應徵的公司都沒有這種制度也沒這種系統或文化吧


saokie wrote:
如果在我身上我一定做...(恕刪)


你只要去應徵就行了
我目前是業界的人
我還不想離職
等我想跑的時候再來考慮
不過我這個人向來是好聚好散而不會把事情做死
留條後路是必須的

樓主的公司如果扣錢扣到底薪的話才叫違法,ok
津貼的定義是什麼要不要先去了解一下?
業務人員的薪資來源是底薪還是獎金要不要也去了解一下?

我也做過銷售,銷售業績不到,獎金津貼一毛都沒有是有什麼好抱怨的
只要老闆沒動到我的底薪我是能吐槽啥
我先前待百貨業時
週年慶生意最好我想你不會否認吧
我的表定該天若是休假我還是會去上班
上班沒錢我還是一樣去
因為我有賣到我有成交我就有毛利
我的獎金贏過那個鳥基薪
過了週慶或活動比較鳥的時候
沒人就是沒人
一整天下來沒半個人那要怎麼說
樓主要不要去百貨業站站看
玩手機哩
被樓管或百貨的人看到就等著被開單扣錢吧
站一天11小時以上早就是家常便飯的事了

而待家福時,我的個人業績被課長要求一個月要130萬,達不到也不是一樣沒有業績獎金,我也不會去抱怨啥
就算當月有多待一些時間那也是自己為了業績而多留下來想拼恲看

現在我是幹部了,但我也不想要我的課員加班,我的課員只要超時上班很多,我知道他不是在摸魚我都會自動幫他們報加班
反之,在摸魚的…我沒讓他滾蛋就很仁至義盡了還想怎樣

你老舉的例子真的是
不知道在舉什麼的
待過遠傳也街過台哥大呀
遠傳和台哥大據我所知也常常超時呀
且業績達不到也是一樣會扣津貼
這位壯士你申訴了嗎
你檢舉了嗎

都沒有動作
我真是對不起我自己
竟然在此浪費了這麼多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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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業務自己業績差到不行
不想著怎麼利用閒暇時間多去衝點業績或是利用時間去充實自己的學識及口才
想我認識的一個lg駐廠業務,他站的點是小黃屋,平常沒人就是沒人,他的底薪只有19000,如果業績好的話,一個月近5萬跑不掉(會招期間),當他被排到星期六日休假時,他也還是會到小黃上班,上到小黃裡頭的員工都對他說,請他休假他們會幫他賣請他別擔心,而這位人物目前已經升上去變成LG原廠的業務了(對經銷商)

而樓主不想想怎麼讓自己的業績更加成長卻只會想著這種方法
這種方法是要離職時要撕破臉在計劃的
如果樓主打定決定不再踏入這行業
我支持你去爭取你認為你該有的薪資
不過我是不認為你一定爭得到就是了
爭得到算你賺到,爭不到就算是在這行業紅了
除非你跨縣市應徵啦,如在光華名聲臭了之後跑到北門其它店家(沒在光華設點的小店)
要不然呀…
唉~~~
樓主真的不適合銷售這行,我認為

最後的最後再回一次原發文的樓主

我先前也說了,你是月薪制員工,不是時薪制,所以你的算法是錯的
如果要算時薪的話通常都會比正職的高
我打個比方好了
賣場最忙的時候是三大節日
那時會需要大量的工讀生
以同樣的時間來看,一天出勤8小時
pt一天差不多破1000
但正職的換算起來不到1000

but
當檔期結束後,pt開始被縮工時,有事來,沒事閃
同樣是一個月
pt一個月不到最低工資的一半
月薪制員工雖然過了檔期成天涼涼沒事做公司還是得付他錢一毛都不能少

這樣有比較清楚了嗎

如果還是陷在自己的圈圈裡…那…不說了…各自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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