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任職的公司低迷了幾年終於在最近有所行動某些單位已經開始走人一個單位走掉一半或是2/3都有但是消息封鎖的很緊只有少數八卦流出不知道這些人是否是自願呢還是"優退"記得勞基法有說公司如果大量裁員需要公告但是公司似乎不想公告有可能是想省掉一些麻煩比如說開董事會啦避免股價波動啦維持公司形象啦現在公司以這種各個擊破的方式進行雖不能反擊但可尋求自保的方式呢?
stevenprogram wrote:小弟任職的公司低迷了...(恕刪) 大量裁員,不只是要公告,而是要上報給勞工局。或許你可以先瞭解是公司要求「自願離職」還是真的「裁員」。裁員的話,要有遣散費,員工還可以去領失業補助。自願離職的話就沒有,除非公司另外提供補貼。不過即使是裁員,只要公司有依法給予遣散費,那也沒什麼好反抗的。假如沒有的話,就去報告勞工局吧!
十幾年前當年待的那個爛公司就常用這一招 一個單位一半的人在幾個月內走光 很奇怪吧?絕大部分這類的事情 人資的處理方式就是"給錢"走人 給的錢會優於資遣的計算當事人拿錢的時候都要求簽下保密協議 由於比資遣的條件高一些就當成是封口費當然這類的事情時間一久就不是秘密了 如果老同事之間還有見面的話 當年的事就會被提到剛發生時或是沒有再相見的機會就沒人提是很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