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在這間公司待兩年,原本打算4月初提離職,做到4月底所以最近有在瀏覽人力銀行,看到一份工作不錯,也投出了履歷今天接到邀請面試的電話,但他們最慢4月初就要到職了薪水多目前在職這份工作約8000元,很心動如果我要那份新工作,那我可能星期一就要先提職,依勞基法提前20天預告可是面試不等於錄取,如果先提離職,怕最後是兩頭空可以請大家給我一點意見嗎:)
嗯...有點好奇,還沒面試怎麼知道薪水多8000?我都是在面試時告知如果錄用需要幾天才能報到,如果這家公司覺得妳不錯,就會願意等,反之有些急徵人的缺都是屎缺...另外我都等確定新公司錄取後才提離職,不然萬一沒有錄取,那不是糗大了?MapleLynnJ wrote:小妹在這間公司待兩...(恕刪)
新公司確定錄取後,跟新公司說你明天會跟現在的公司提離職,最慢一個月可以到職,不知道貴公司可以等嗎?新公司也會知道離職需要多久。如果新公司不同意,也表示新公司不太 人性。我覺得一定要確定後在提離職。希望我的建議能幫到你。
還沒有拿到OFFER前千萬不要輕舉妄動!如果新公司錄取,然後要求4月1日到拿你說馬上給我OFFER我明天提離職然後再回來公司請假+特休4/1~4/20共12個工作天-7天特休=5天事假這樣就不違法又可兼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