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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有關離職,休年假,月薪變時薪的問題。

小弟在公司做了一年多

有年假7天

已經跟主管說要做到3月底

本身一個月8天假

現在公司又一直排年假進去給我放

所以我3月可能會放到15天

今天突然跟我說

勞基法好像有說如果當月休太多天,月薪會變時薪。

不過我今天怎麼查都查不到這條

請問有大大知道這條嗎?

後來又跟我說不然就是你放棄年假就不會休太多天就可以算月薪了

2015-03-08 22:4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月薪 問題

tommycib wrote:
小弟在公司做了一年...(恕刪)

請上司告知那一條
上份工作離職當月
只進公司四天(每周一天)
也沒這樣
鬼話你也信
手機錄音功能開者 . 叫老闆再說一次 XD


tommycib wrote:
小弟在公司做了一年多...(恕刪)

tommycib wrote:
小弟在公司做了一年...(恕刪)


叫他發Mail出來當成證據 檢舉他

tommycib wrote:
小弟在公司做了一年...(恕刪)


我是人資

勞基法沒有這條

沒有什麼好像

不過若你有錄音 或是 請他發mail給你

你離職後就可以去勞工局提告

且你一定會贏......
忠貞744.憲204特車退役.愛台灣啦!!
謝謝您們,我明天早上在打去勞工局問,因為我覺得這樣也太不合理了。雖然他說還要再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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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mycib wrote:
小弟在公司做了一年多
有年假7天
已經跟主管說要做到3月底
本身一個月8天假
現在公司又一直排年假進去給我放
所以我3月可能會放到15天
今天突然跟我說
勞基法好像有說如果當月休太多天,月薪會變時薪。
不過我今天怎麼查都查不到這條
請問有大大知道這條嗎?
後來又跟我說不然就是你放棄年假就不會休太多天就可以算月薪了(恕刪)


這種狀況, 取決於"聘任合約"時是否有明載.
公司不能片面任意修改"規約".
除非, 你入職前就已經明確告知.
否則, 事後要改變是必須雙方同意, 或是有權益損失者願意"拋棄".

勞基法, 不會定義此類之細節, 只是大方向大原則.
勞工局只是行政管理單位, 回答內容也不代表"肯定正確"
勞基法或相關法條之內容都沒有, 勞工局是不能自己解釋及定義.

假請多了, 月薪改時薪, 你有領比較多或是比較少嗎?
前提在合約.
沒有就是不能任意或"未徵求另一方同意"就變更規則,

你可以先消遣一下主管, 是否有認知錯誤.

另一是, 公司對你那麼斤斤計較, 差沒多少錢也這樣搞, 有什麼好再計較.
公司因此多賺一些薪水差價會賺很大嗎?
你離職是正確方向. (找照顧員工當自己人看待的公司雇主會比較有未來發展)

ps, 不要私自錄音, 是不尊重且證據力有張 (對方搞錯也有可能);
正確作法是, 先講清楚白紙黑字各有一份簽名文件.

cch liu wrote:
這種狀況, 取決於...(恕刪)


我再提一點...

如果"聘任合約" 違反勞基法時,就無效了喔!

即使上法院,也無效....


就像 法律牴觸憲法,法律就無效

所以如果所簽的合約,牴觸勞基法,那當然無效

WHY!?


因為我處理過啦!結果當然是我們公司.....敗訴!
因為條文抵觸勞基法....
忠貞744.憲204特車退役.愛台灣啦!!
josew wrote:
我再提一點...
如果"聘任合約" 違反勞基法時,就無效了喔!
即使上法院,也無效....
就像 法律牴觸憲法,法律就無效
所以如果所簽的合約,牴觸勞基法,那當然無效
(恕刪)


感謝 大大的指教.

我知道您的論述.

勞基法是母法, 當然是保障"勞方"也保障"資方", 相對的也有限制雙方不能違規違法.
合約不合理, 有違反勞基法, 是無效嗎? 看條件吧.
合約(契約)無效, 那簽合約要做什麼?
代表, 勞動契約必須符合勞基法之標準以上, 雙方同意就是依約履約.
或是, 把勞動契約送交勞工局核准, (當然勞動契約不能影響勞工基本權益是前提)

薪資是月薪或時薪, 勞基法也無法限定, 只有最低限制,
薪資是勞方及資方兩者同意, 比法定標準高, 付出的資方就不會有問題被檢討.

勞工局不是法院裁判單位.
勞工局最多幫申訴者, 開個調解會一起來"喝咖啡聊是非", 可以不參加.
有爭議, 法院是最後的裁判機關.
勝訴是一回事, 敗訴者要付出多少也是另一回事, 各有各的流程程序.

國家法律, 有相關之嚴謹性.
要怎麼解釋. 不同時, 就是爭議之開始.

樓主的問題, 就由樓主去決定.

僅提供來參考.

補充, 公司等事業單位違反勞基法等相關, 勞工局有責任及權利來進行勞動安全檢查.
不合格可開罰(罰單, 罰金, 或要求改善都是規定)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第 7 條
勞動契約應依本法有關規定約定左列事項:
一、工作場所及應從事之工作有關事項。
二、工作開始及終止之時間、休息時間、休假、例假、請假及輪班制之
  換班有關事項。  
三、工資之議定、調整、計算、結算及給付之日期與方法有關事項。
四、有關勞動契約之訂定、終止及退休有關事項。
五、資遣費、退休金及其他津貼、獎金有關事項。
六、勞工應負擔之膳宿費、工作用具費有關事項。
七、安全衛生有關事項。
八、勞工教育、訓練有關事項。
九、福利有關事項。
一○、災害補償及一般傷病補助有關事項。
一一、應遵守之紀律有關事項。
一二、獎懲有關事項。
一三、其他勞資權利義務有關事項。
請記得「特休假」是不能扣薪的,先不要同意他,就說你聽到了,離職後再去勞工局檢舉他,記得離職證明上必是你辦離職那一天。

時薪不得低於115元/小時,如果你的月薪低於27600,那讓他改用時薪算對你還比較有利。

115元*8小時*22天=20240元

月薪27599/8小時/30天=114.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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