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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了一家小餐飲店,收到稽徵所的通知要營業登記?

和老婆開了一家小吃店(10幾坪的店面),已營業2年,最近收到一張國稅局的函,要我們15日內去營業登記,要不然就要開罰
附近有些開了10幾年的小吃店也沒人收到過...

我們這家小店是有賺錢,但現在原物料一直漲價(有些原料和2年前比漲了一倍以上),我們又是薄利多銷,看到很多計程車司機和工人來捧場,都是辛苦人,我們2年都沒漲價,算一算都是只賺自己的工錢而已,員工大都是自己家人,忙的時候會請1~2個工讀生來幫忙(都是當天就發薪水),剛剛查了一下,要是月營業額超過20萬,要課5%的營業稅(1萬),還要開發票,那就幾乎可請一個工讀生了,若要開票的話,店也可以收了....

既然收到了通知,我也打算去登記,也想繳稅,但因為完全沒經驗...
1~請問去登記要注意什麼???
2~稅捐人員來核定營業額時,是會來現場稽查`查帳嗎??
3~若核定需要繳營業稅,是否會被要求補繳開業至今的營業稅?
4~查了一下有一條規定>>小規模營業人及其他經財政部規定免予申報銷售額之營業人:1%
有沒有辦法讓我的店適用這一條規定,如果是1%稅率的話我就還負擔的起

因為懷疑是被同業檢舉(我們價位比較便宜,讓辛苦人吃的飽,他們也都沒登記),所以現在很緊張,要是被認定需繳5%的營業稅,那店就絕對要關門大吉了...請有經驗的先進指導一下><
2014-12-24 17:40 發佈

guowei616 wrote:
和老婆開了一家小吃店...(恕刪)


不用擔心啦,你算小規模營業人!
除非你生意好到不行,才需要你開發票!

但原則上,他只是抓一個數當你的稅~

這時候,你要開始留進貨單據,
銷-進=課稅金額*核定%數或金額~

所以,進項的單據,都要留著,可以扣抵的!!

應該是每二個月繳一次稅~
不會很多~
主要是因為有店面

小額營業,看要國稅局認定你一季賺多少,要繳多少保護費


然後國稅局認定你賺的還要納入 所得稅

然後店面房屋稅、土地稅會失去自用住宅稅率

室內電話變成營業用,電表電費變成營業用、自來水費變成營業用

最糟變成這樣


國稅局找上門,營業登記是跑不掉,現在問題是一季認定你賺多少

guowei616 wrote:
和老婆開了一家小吃店...(恕刪)

很好奇國稅局是如何認定
之前新聞有報台北一些知名店家
國稅局派人站在門口一整天計算客人數量

好寶寶日記 wrote:
很好奇國稅局是如何認...(恕刪)

那是特殊狀況,不能參考。
因為他們營業收入很高又不願開發票,所以才被人工統計。

以我經驗,國稅局會有人來問收入支出等等,之後會算個金額,然後按那個繳稅。
之後大概會以前一年的金額來計算或是再來問一次,但更之後也可能每一年也都是以前一年計算。
放心

去設立登記自己跑不用花多少時間多少錢

國稅局會依照你的規模地段狀況去核算你三個月營業額大約多少

然後寄稅單給你

沒多少錢真的!

要超過20萬營業額才會需要開發票

guowei616 wrote:
和老婆開了一家小吃店...(恕刪)


MARK一下
guowei616 wrote:和老婆開了一家小吃店(10幾坪的店面),...(恕刪)


現在政府哈錢哈的要死

人家看你生意好就弄你

但主要還是看你營收有沒有超過20萬

沒超過20萬是不用開發票的
guowei616 wrote:
和老婆開了一家小吃店...(恕刪)


說實在的我很納悶,開店不是本來就應該要申請營業登記證一類的嗎?
至於繳稅、繳多少稅、開不開統一發票,那是另外一個問題吧!
我記得我家附近有店面的小吃攤開店時都有申請耶!

回完文才想起來,我跟內人以前也有開過店,也是要先跑營業登記才行。
但開不到三個月因為家裡有人過世所以就收了,還要去撤銷營業登記證。

我都忘了我曾經有申請營登開過店,真的是...
沒記錯的話營業額超過20萬繳5%已經是30年前的法規了(剛剛查了一下是民國75年)

30年來物價都不知道漲幾倍了,這不用改?!這年頭營業20萬淨利根本沒剩多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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