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本是做PT的工作
沒有勞健保,僅是口頭約定工作薪資及內容
上個月月初因為被客訴
老闆臨時叫我不用去上班了(離職)
先來說前兩個月發生兩件事
1. 某天應該是早上09:00要到班,但是那天早上我突然腸胃炎發高燒,沒有去上班。因為工作是朋友介紹,之前跟老闆聯絡都是透過朋友,我本身沒有老闆電話,而朋友也早在半年前離職。因為沒有老闆電話,加上那天早上真的很不舒服,沒有第一時間在09:00前通知老闆沒辦法上班。後來因為找不到人代班(我找不到人、公司也找不到人代),11:00左右是老闆親自去上了一整天的班(卡我的位子),而我在醫院昏到晚上十點多才有辦法出院
2. 某天晚班,因為都沒有人也沒事,我坐在位子上坐著坐著不小心就打起瞌睡,剛好被該地方的主管看到,跟老闆客訴
問題來了
現在已經離職,要把未領的薪水跟老闆結清
老闆卻用上述兩項事情要扣我薪水
我是PT算時薪的,生病那天我沒有算進上班時數裡面
老闆卻以未先通知他為由,說害他上了一整天的班,沒有辦法處理個人事情,問我找他代班的薪水要怎麼算(問題是那天我本來就沒有算進未領薪水的時數裡了,老闆的意思就是要我賠償他)
說我沒有在第一時間通知他沒辦法上班,不負責任,要扣我薪水
打瞌睡的事情也說害他被客訴,被罵,要扣我薪水
我問老闆說他想扣多少?
大家都在火氣上,他威脅我說他時薪一萬,睡覺要扣三千
請問這怎麼處理?
生病沒有先告知確實是我沒有做好,但我是算時薪的,已經沒有把該日薪資算進去,也不是無故翹班,還要我賠償,不合理吧?
睡覺的部分,打瞌睡最多半小時,我時薪130,他跟我開三千(氣話)
現在他要我自己想想看要怎麼扣、扣多少,再跟他講
可是我覺得一切都很不合理啊!!!!
他這樣要扣我薪水,合法嗎?
拜託大家幫忙給點意見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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