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我是即將退伍的新鮮人
目前面試到一間內勤業務助理
工作內容:臉書粉絲團經營、網路拍賣管理、業務員訂單談成後之後續作業(從貸款辦理到交車等等)
試用期三個月 試用期間固定休週日
過試用期 月休大概五到六天 星期日固定休 薪水:25800 扣勞退1200 扣勞健保
大概實領23xxx 午餐晚餐自理
上班時間:09:30~2100
優點:離家近 騎車大概10分鐘以內到、是自己有興趣的產業
想請問這樣的工作時數跟薪水可以嗎?
還有關於扣勞退6% 面試時 主管沒有說這是自提 還是雇主要負擔的
只是一項一項列出 底薪、餐費補助、通勤補貼、勞退6% 全部加總薪水就是25800
但我自己算完實領大概23xxx
還是我要找機會詢問主管關於勞退是幫我自提6%嗎?
如果不是自提6% 而是雇主要負擔的卻從薪水扣 這樣的工作是否值得去做呢
問題有點多 謝謝各位回答!
工作時間面試時有說 等我工作上手後
可以調整到晚一點上班 大概12點上班這樣
試用期 週休一日 主管說 公司的新近人員試用期都是週休一日(固定休週日)
而有興趣是指該公司是銷售大型重型機車的以後也想朝業務發展,以前在學期間也有自己在網路上賣賣東西
自己也對重型機車有興趣,也想存錢買
但卡到公司可能連勞退都要員工自行負擔 讓我覺得有點小氣,在加上12小時的上班週休一日 配上兩萬三的薪水
讓我猶豫是否要為了自己喜歡東西的而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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