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取通知單
25,855(本薪11,865 + 職務津貼500+ 技術加給8100+
伙食津貼1,800+全勤獎金1500+交通津貼1100+中班津貼990)
P.S薪資架構內之交通津貼、夜班津貼依照實際工作天數計算
入取通知單與薪資條符合
面試也說年終最多兩個月
底薪11865*2=23730
三個月過了,調薪315$
本職務為機台操作員
工作內容:矽膠加熱變成品
成品:滑鼠墊,遙控器按鍵,國外軟鍵盤等等...
固定中班16:00~2400
一到五會加班
加班時間07:30~1200或13:00~1600
加班費前兩小1.33,後兩小1.66
如果1300加班要到1900才有吃飯休息
1930繼續回到工作崗位
周休二日,六日有時加班
但是六日加班沒1.33和1.66
每個員工六日加班都是報補修
et20524 wrote:
入取通知單
25,8...(恕刪)
全薪2萬5仟多
但底薪只有1萬多
然後要加什麼津貼 全勤等...才有全薪
為什麼要搞的那麼麻煩呢?
原因 用底薪去報勞建保 公司省很大
因為公司要負擔7成 薪資報越高 公司要付更多的錢
加班也是用底薪去計算 當你加班越多
但所領到的加班費 會比你的正常工時的錢還要少
當然年終也是用底薪去計算的
有天你被資遣 也是底薪計算
勞動法只有規定最底薪資是1萬9仟多
並沒有說是最底的底薪是1萬9仟多
而你拿到的薪資是2萬5仟多 所以沒違法
但有模糊空間 而南部最愛用這種薪資的算法!
內文搜尋
X




























































































